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牌照工本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4:52 来源:永兴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字体: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度牌照工本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政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2019年度牌照工本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19年度由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用于机动车上牌等工作。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车管所业务正常办理,改善服务的市民环境。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满足县城的上牌需要,创造更加便捷的交通基础先决条件

(三)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牌照工本费项目年初预算专项资金60万元,实施专项资金51.95万元,执行率为87%。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牌照工本费项目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资金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财务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牌照工本费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交通管理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牌照工本费专项自评分98.7分。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前瞻性不够,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五、有关建议

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以有效提高对城区内各类机动车的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行为,预防交通肇事及交通逃逸,降低交通事故率,同时对检测县城经济发展速度提供宝贵的参考数据,故此项目的实施是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履行我县交警职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根据绩效评价专项评分,认为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交警大队2019年移动测速设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