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车管所租赁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度车管所租赁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政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2019年度车管所租赁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19年度由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470万元,用于改善我县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社会稳定发展。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方便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改善服务市民环境,保障车管所业务正常办理。
(三)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车管所租赁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专项资金470万元,实施专项资金75.8万元,执行率为16%,主要是因为该项目是延续项目,故本年度实施专项资金是75.8万元。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车管所租赁费项目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资金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财务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车管所租赁费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交通管理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车管所租赁费专项自评分91.6分。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前预算时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四、有关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车管所租赁费有利于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办事场所,提供咨询服务,有利于永兴交通发展,有利于永兴县文明建设,助力城市规划发展。
根据绩效评价专项评分,认为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