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警用装备购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4:40 来源:永兴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政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2019年度警用装备购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19年度由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137万元,提高警用装备标准,保证办案质量,确保各类警情得到及时、精准处置。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切实提高路面民警卡口管控、处理交通事故、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全面提升接警率及辖区大队出警处警效能,精准打击重点交通违法、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压力。

(三)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警用装备购置项目年初预算专项资金137万元,实施专项资金82.42万元,执行率为60.16%。

(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警用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棍等。项目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项目资金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财务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警用装备购置专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交通管理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警用装备专项自评分96分。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前瞻性不够,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四、有关建议

随着时代发展,执法环境多样且具有不确定性,交警在提高服务水平中对警用装备的要求越来越高,警用设备更新维护是保障交警队伍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项目,对公安交警在“交通管理、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将发挥强大的助力引擎作用,这对大幅度提升警务人员执法执勤的工作安全性具有重大意义。

争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每年加大对交通安全的投入,进一步增强人力物力配备,加强设备采购的前期市场调研和比对,尽量采购性能先进适用装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交警大队2019年警用装备购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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