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4:36 来源:永兴县交警大队 作者:县交警大队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队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2019年度我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92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发展战略。

2、参与拟定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的处罚。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路面巡逻、交通警卫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5、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机动车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国产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的登记、发牌和“五小”车辆驾驶人员考证、发证工作。

7、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8、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情况实施监督。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5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61名,离退休人员10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队编制55名,在职人数为6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1%。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0.9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0.9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队2019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4391.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底结余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

2019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初预算为4391.27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00%。

2019年我队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50.6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50.6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61.8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70.9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7.19%。 

2019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25.3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25.3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队在永兴门户网上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财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做到了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我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队上下齐心,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一)大队坚持罚教并举,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素质进一步提升。

推广应用“午查”、“夜查”相结合,动态巡查、静态核查相呼应,电子抄牌、路面拦截相配合等经验做法,对极易造成人员死伤事故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通过严管重罚保秩序、保安全。组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抓好重点驾驶人的职业教育、中小学生的养成教育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常识教育,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逐渐增强,出行有德逐渐成为共识。

(二)加强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基础信息化建设,加强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队伍管理信息的实时采集录入,实现基础信息采集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的全面对接。同时对城区的道路交通标线、交通指挥智能系统、公交车站标线、标牌的施划、安装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

(三)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组织推广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制定互联网服务平台运维、使用、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规范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探索研究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等方式,完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工作机制和模式,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四)完善快速反应的应急管理机制

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和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提高应急管理和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提高应急保畅水平。着力构建部门联动、路径联动、区域联动、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应急体系,全力确保辖区内道路安全、畅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倡导市民参与城市交通管理。

(五)履职效益

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队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20次,进入乡镇、运输企业、驾校、学校(幼儿园)宣传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通过公众微信号发文14篇。1至4月份共办理机动车管理业务共2565笔,其中机动车登记1373笔,校车登记22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460个;办理驾驶证管理业务共近2000笔,其中补换证业务1684笔;满分学习考试业务104人次。现场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共3600起,其中客车超员8起,货车超载9起,无证驾驶90起,酒驾63起,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500余起。非现场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2643起,违停7924起。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根据目标要求,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在预算执行中,首先及时分解预算,检查预算执行偏离情况,建立纠偏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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