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隶属于永兴县公安局,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管理形式为公务员管理。单位位置在永兴大道230号。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发展战略。
2. 参与拟定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的处罚。
4.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路面巡逻、交通警卫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5. 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全县机动车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国产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的登记、发牌和“五小”车辆驾驶人员考证、发证工作。
7. 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8. 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情况实施监督。
9.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5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2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6名,离退休人员14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宣股、秩序股、车管所、客运办。
2.二级机构: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城关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二中队(马田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金龟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四中队(鲤鱼塘交警中队)、县交警大队五中队(城区中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85.71万元,实际支出190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9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支出预算1111.05万元,实际支出1009.27万元,其中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192.32万元,辅警人员经费专项353万元,交管业务专项经费345.35万元,民警人员专项经费118.6万元。
两方面:一是2022年度县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有2个及以上县专项资金的要分别总结基本情况。二是除县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大队编制55名,在职人数为56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1.81%。
1.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309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6.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2年度支出预算309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85.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11.0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8.4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4.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126.76%。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预算总收入309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96.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3096.7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985.71万元,项目支出1111.05万元,结余0万元。
决算收支情况:2022年决算总收入291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10.42万元。决算总支出29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15万元,项目支出1009.27万元。结余0万元。
2022年我队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2年,我队支出预算3096.76万元,实际支出2910.42万元,预算执行率93.98%。其中,预算安排公用经费223.71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198.25万元,控制率88.62%。
2022年,我队“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28.4万元,实际支出26.04万元,控制率91.69%。其中:公务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26.1万元,实际支出25.76万元,控制率98.70%;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实际支出0.28万元,控制率12.74%。
2022年,我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雷霆2022”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不错成绩。大力开展“三超”、“三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积极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等力量,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队现场执法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4311起(其中饮酒驾驶520起、醉酒驾驶109起、未系安全带53340起、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57505起)。城区摩托车电动车戴帽率达90%。我县“雷霆2022”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全市第五的良好成绩。
2.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基本实现。积极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平交路口、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标牌等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重点车辆检验、报废和重点驾驶人审验、隐患排查工作,省市监控的重点车辆5台中,已督促年检3台、报废注销2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两站两员”和“一村一辅警”等力量正成为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整治的有生力量,乡镇(街道)积极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摸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文明劝导等相关工作,农村地区伤亡交通事故下降明显。今年全县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6.2%,实现了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预期目标。
3.重要节点交通安保工作顺利完成。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劳动节、国庆节等主要节点,科学部署警力,以城区道路、G107线马田镇、高亭司镇和G240线金龟镇、黄泥镇、便江街道新路下等易堵路段为重点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大队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导;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履职,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热情服务,规范着装,严格执法,圆满地完成了各重要节点的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任务。
4.推进道路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落实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如车管所增加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成立送考下乡服务小分队,深入各乡镇开展上牌办证服务。借助“交管12123”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系统,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改革。加大交通管理科技投入,交通科技管理水平迅速提高,基本实现了县城区所有主要交通路口安装交通监控(红绿灯)系统、行人过街交通设施、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学校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安装机动车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和辖区所有国省道安装电子测速设备或者区间测速设备的目标。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前预算时,对一些支出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偏差。
2.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附件2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2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55 |
56 |
101.81%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1年决算数 |
2022年预算数 |
2022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60.45 |
28.4 |
26.04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60.17 |
26.1 |
25.76 |
||||
其中:公车购置 |
34.29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25.88 |
26.1 |
25.76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0.28 |
2.3 |
0.28 |
||||
项目支出: |
1059.6 |
1111.05 |
1009.27 |
||||
1、业务工作专项 |
0 |
0 |
0 |
||||
2、运行维护专项 |
0 |
0 |
0 |
||||
3、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1059.6 |
1111.05 |
1009.27 |
||||
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
|
290.58 |
192.32 |
||||
辅警人员经费专项 |
|
354.65 |
353 |
||||
交管业务专项经费 |
|
346.82 |
345.35 |
||||
民警人员专项经费 |
|
119 |
118.6 |
||||
公用经费 |
145.08 |
223.71 |
198.25 |
||||
其中:办公经费 |
22.43 |
23.56 |
22.86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25.82 |
26.68 |
25.96 |
||||
会议费、培训费 |
0.61 |
3 |
0.23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438.41 |
325.02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2年完工项目) |
批复 规模 (㎡) |
实际 规模(㎡) |
规 模 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县本级专项资金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