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2022年度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7:05 来源:永兴县交警大队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政绩函[〔2023〕]7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22年度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22年度由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290.58万元,用于县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为保障我办更好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相关考核要求,设立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项目。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加强全县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校车运营补贴及时发放。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2年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因县财政紧张,暂未完全拨付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确认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通过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评价对项目资金投入是否实现了社会效应。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

  在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交通管理工作涉及的目标要求,重点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计,其中“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尽量做到量化。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管辖区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优化校车运营模式,严厉查处校车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年初设定校车安全规范运营,保障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的工作目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分82分。

  四、存在的问题

  专项经费拨付不及时。因县财政紧张等原因,2022年度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未能完全及时拨付到位。

  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五、有关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有利于加强全县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得到优质校车服务,确保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根据绩效评价分析,认为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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