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09:55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史淑英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专项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分92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项目,2020年预算资金为财政拨款780万元,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共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共8.24万吨,2020年需据实支付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659.33万元。本项目2020年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根据垃圾收运量经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凭永兴县境内正式税务发票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实行专款专用。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绩效总目标: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努力实现“四创”工作目标。 

阶段性目标:在垃圾计量的实施中由我县城北垃圾处理场地磅与郴州焚烧发电厂地磅同时计量,通过两地对比减少误差,误差率在5‰以内以郴州电厂的数据为准,为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督促惠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时进行垃圾末端处理,我所安排三名工作人员常驻郴州生活垃圾焚发电厂工作。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本专项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项目经费预算为780万元,2020年1-12月计划到位资金7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59.33万元(其中2020年12月31日止资金到位519.4万元,2021年1月资金到位139.93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湖南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费659.33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1-9月垃圾处理费为519.4万元,2021年2月份支付2020年10-12月处理费28万元,2021年3月份支付了2020年10-12月垃圾转运处理费剩余的111.93万元)。本专项按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项目,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专项对湖南惠明环保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等特殊经营全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等。2017年惠明环保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转运车间两座,安排6台20吨垃圾转运车辆负责生活垃圾的转运及末端处理工作,2020年共转运处理城乡垃圾68425吨,为了保证转运车间渗滤液的安全排放,惠明环保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了渗滤液收集池,把转运车间的产生的渗滤液全部收集到垃圾场的调节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车间投入了除臭喷洒系统,利用生物除臭功能,消除恶臭来源,保证了项目的环保化、效益化。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末端转运处理费项目,本专项旨在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两供两治”及郴州“大十字”城镇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的规划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四、存在的问题

垃圾分类没有到位,减量没有实现最大化。

五、有关建议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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