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渗滤液处理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16:53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史淑英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度渗滤液处理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分 9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渗滤液处理费的组成及标准:人民币42.88元/吨,包括电费、药剂、人员工资、管理费、设备日常维护及膜更换、税费、和技术处理的环保检测监理费用等一切费用。2021年预算资金为财政拨款359.63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共处理渗滤液4.81万吨,2021年需支付渗滤液处理费290.7247万元(含2019年84.6327万元)。以渗滤液处理出水表水量达标排放的实际吨数为准,项目不设保底量,按实际处理达标排放的实际吨数进行结算。处理服务费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季度支付。2021年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根据渗滤液处理量经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凭永兴县境内正式税务发票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实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护环境,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生态永兴。

阶段性目标:公司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渗滤液处理行业标准,县垃圾处理管理站要根据行业标准和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对渗滤液处理工作实行监督考核,确保渗滤液100℅处理,出水率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规定要求。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本专项2021年渗滤液处理费项目经费预算为359.63万元,2021年1-12月计划到位资金359.6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0.7247万元(其中2021年12月31日止资金到位165.224万元,2022年资金到位125.5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北控威保特公司处理费290.7247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1-6月渗滤液处理费及2019年部分渗滤液处理费为165.224万元,2022年1月份支付2021年7-9月渗滤液处理费125.5万元)。本专项2021年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专项按照要求,北控威保特公司配备了技术人员,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渗滤液处理行业标准进行运营,县垃圾处理管理站也按县环保部门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渗滤液处理车间的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考核,确保渗滤液100℅处理,排放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规定标准。

三、项目支出厂价格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渗滤液处理费项目,本专项一是实施了渗滤液处理公司化、专业化处理,技术处理工艺成熟,杜绝了渗滤液处理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明确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考核监管,同时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渗滤液处理管理运行规范。按要求配备了专门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严格按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作业标准排水,渗滤液处理率100℅,完全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杜绝了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全面提升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五、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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