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自管路段清扫保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17:13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史淑英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自管路段清扫保洁等服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中心自管路段清扫保洁等服务费项目2021年预算资金为财政拨款178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中心自管路段清扫保洁等服务费项目共产生费用178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自管路段街道清扫保洁面积132.88万平方米,街道9条,设置银都大道A段、银都大道C段、郴永大道、永安大道组共4个组,配置清扫保洁人员36人(含4名组长),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洒水清洗机械化车辆共5辆,清洗街道面积93万平方米,洒水清洗街道9条,每周轮回清洗一次、每天开展1--2次洒水、机械化清扫,通过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自管路段确保了街道干净整洁,进一步提升了县城环境卫生质量,优化了人居环境。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由采取财政划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实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绩效总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城市提质要求,努力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城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努力实现“创文巩卫”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 

阶段性目标:自管路段清扫保洁作业做到定人、定时、定路段、垃圾定点收集,街道及时清洗,确保自管路段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本专项自管路段清扫保洁等服务费经费预算为178万元,2021年1-12月计划到位资金17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8万元。2021年支付132.58万,2022年支付45.42万元。本专项按2021年本项目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项目资金预算178万元,2021年1-12月计划到位17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8万元,按照县财政要求,我中心安排了5台洒水车、扫地王车,7个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洒水清洗工作(分管领导、队长不算),制定了专门的洒水清洗工作方案,成立了分管领导、队长日常巡查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督促洒水清洗工作组成员按时到岗到位,严格按照洒水清洗作业标准从事洒水清洗工作,保证了城区的干净整洁。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自管路段清扫保洁等服务费项目宗旨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城市提质要求,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为城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努力实现“创文巩卫”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清扫、清洗面积范围大,清扫、清洗工作难度大,环境卫生质量难以达标。  

五、有关建议

建议提高清扫保洁员工工资待遇,稳定保洁员工队伍。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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