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19年县城区路灯维护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5:20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李丽飞 【字体:

永兴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19年

县城区路灯维护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县城区路灯维护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分9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2018年检修路灯2100盏,2018年更换路灯检查井盖120块,2018年更换路灯恒电源1358个,2018年维修高压钠灯136盏,2018年更换LED灯头70套,2018年更换时控开关142个,2018年铺设路灯专用电缆5000米,2018年新装路灯10盏,2018年维修LED集成灯83个,2018年维修LED灯头193个,2018年更换交流接触器30台,2018年维修立面亮化数码管1238根,2018年维修洗墙灯1082根,2018年更换开关电源160个,2018年更换漏电保护开关15台,2018年更换双头灯30个,2018年更换五向壁灯8个,2018年维修路灯检修门150块,2018年维修太阳能路灯22盏,2019年路灯检修2600盏,2019年更换路灯新灯头150个,2019年更换背街小巷新灯头100个,2019年更换路灯恒电源876个,2019年维修高压钠灯85盏,2019年更换LED灯头1022盏,2019年更换时控开关290个,2019年铺设路灯专用电缆8600米,2019年维修路灯支路更换付导线3400米,2019年更换交流接触器69台,2019年更换整流器55台,2019年更换空气开关338个,2019年更换50W节能灯泡50个,2019年更换路灯检查井盖90块,2019年新装8米路灯10杆,2019年维修立面亮化数码管3181根,2019年维修洗墙灯1396根,2019年更换线型灯37根,2019年更换开关电源197个,2019年更换漏电保护开关10台,2019年更换控制器31台,2019年更换100A交流接触器21个,2019年更换时控开关47个,2019年更换电表3个,2019年更换控制箱1个。该项目本年度财政安排项目资金417万元。

2、项目实施依据:2017年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

3、项目实施目的:本专项旨在保证路灯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以上,确保城区美化、亮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保证路灯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以上,确保城区美化、亮化。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本项目县城区路灯维护费417万元,根据《永兴县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考核,确保路灯亮灯率、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以上,充分发挥路灯照明和美化、亮化功能。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本专项县城区路灯维护费预算为人民币417余万元,财政审核的最终数为406.107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实际到位资金323.72万元,尾欠款于2020年全部到位。根据《永兴县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考核,保证路灯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以上,确保城区美化、亮化。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永兴县城区路灯维护费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专项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专项管理,提高城区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项目资金评价指标:采用《永兴县城区路灯维护费绩效评价指标》。

3、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填报了《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由永兴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召集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城区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事项。明确了县城区路灯维护费绩效目标和路灯维护费绩效评价指标。

2、组织实施。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永兴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考核职能,进行自评。

3、分析评价。通过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和问卷调查分析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最后撰写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12月31日前计划到位资金406.1075万元,现已到位323.72万元,其余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支付路灯维护费238.37万元(其中2018年实际支付54.02万元,2019年实际支付184.35万元),其余费用在2020年度全部付清。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永兴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实施程序规范。制定了《永兴县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项目资金支付流程。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县城区路灯维护费项目资金采取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县财政局联合监管的办法,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档案管理完整规范,数据全部实行信息化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2019年,我中心采取巡查常态化,检修及时化、维修精细化等方式进行路灯日常管理维护,并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做到质量高要求、价格严把关。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7%,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保障市民的夜晚正常出行和安全生产。其次是合理、优化路灯开关灯时间,既提高了路灯的亮灯效率,又节约了路灯电费开支。

(2)项目完成质量。本专项必须保证城区路灯设施完好,亮灯率达标,根据《永兴县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监督考核,保证路灯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到97%,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确保城区美化、亮化。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目标实现,建立了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效果明显,能够为城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生活环境。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城市照明功能,保证市民正常出行,提高路灯、亮化亮灯率,美化、亮化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幸福指数。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项目管理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行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保证路灯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97%,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确保城区美化、亮化。在项目管理上,通过逐步规范申报审批支付程序,确保了城区路灯维护费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了城区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二)评价结论

城区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保证了路灯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到97%,立面亮化设施亮灯率达到96%,确保城区美化、亮化。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县城区路灯维护费管理工作保质保量高效完成,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是件有利于广大市民的大好事,该项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开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在实施县城区路灯维护费管理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规范财务和稽查考核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了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一是科学制定标准。根据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符合实际的《永兴县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加以实施。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本项目资金审批严格依据相关制度执行。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规范资金运行。每季度我中心按审核后的维护费提出用款申请,财政核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永兴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2019年度路灯维护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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