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15:48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李慧娟 【字体:

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我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9年度我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4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名,离退休人员2名。主要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地、绿化区及广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县园林绿化所内设2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维护管理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区绿化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在元月初,园林所先后出台了《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9年管护工作方案》(永园发〔2019〕1号)、《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管理制度》(永园发〔2019〕2号)等相关制度,采取分组定区域、定人员,城区绿化分为6个管护组,每组6人,各设置组长及副组长一名,责任落实到各管护小组,职工绩效与工作成果挂钩,每月不低于4次所巡查组对道路、游园、广场等绿地养护、绿化设施维护等情况进行巡查、督办,每月一次绩效考核通报。

(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1、资料收集工作: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要求,园林所在4月份完成了城区绿化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及复查工作,并在7月份进行重新整理、上报;

2、迎检工作:根据县创国卫办工作指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工作从2019年8月19日开始,按照考核的相关要求及《永兴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中的任务分解,园林所涉及工作任务有:城区公共绿地管护、城区园建设施维护,在8月18日前园林所完成了城区主要广场、游园、重要路段及银都大道A、B段(未接管)的修枝、除草、苗木清洗等日常管护工作;并及时做好了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安装、城区绿化围栏修复、大桥路树围安装植草砖等园建设施维护工作,为我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做出了贡献。

(三)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工作:根据县创国文办工作指示,迎接省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相关工作从2019年10月22日开始,按照迎检的相关要求,园林所涉及工作任务有:城区公共绿地管护、城区园建设施维护、文明劝导值守工作,在10月22日前完成了城区主要道路、永兴广场、兴园广场、人民广场、沙子江游园的修枝、除草等日常管护工作,及时做好了一江两岸塑木地板维修、未成年人保护及好人好事宣传栏安装(沙子江游园、兴园广场、人民广场、永兴广场)、永兴广场裸露黄土地带铺设草皮、城区护绿温馨提示牌安装、翠竹广场花池维修等园建设施维护和补植工作,并在迎检期间,从各组抽调管护人员重点安排在永兴广场、兴园广场、沙子江游园对市民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为我县顺利通过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工作打好了基础。

(四)园林绿化养护知识培训工作:为提升城区绿化养护水平,园林所安排人员参加、组织了两次园林管护专业技术培训。

1、在5月中旬,根据省园林协会培训通知,园林所安排了马国清、陈方建、代林平三人赴长沙参加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和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培训。

2、在5月底,为提高管护工人园林机械使用及保养水平,园林所从长沙聘请两人,郴州聘请一人共三名园林技术专家对全体外勤管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五)城区绿化补植工作及园建设施维护工作:为做好永兴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国家文明县城迎检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在3月下旬,园林所制定了《2019年城区补植及园建设施维护工作方案》,要求园林所巡查组督促城区补植及园建设施维护相关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1、根据方案要求,城区绿化补植共分为四个补植小组,主要是兴园广场、金都车站、西水路口、戴家东南西北街、粮贸街、银都大道C段、郴永大道永兴段、碧塘广场、龙溪大道、碧塘大道等路段或广场缺株、死株的行道树,在所巡查组的督促指导下,城区绿化补植工作于4月20日前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按照方案安排,园林所临时从各外勤管护小组抽调人员在5月初完成了锦里大桥观景平台塑木栏杆维护、兴园广场温馨提示牌安装、飞天广场地板维修、飞天广场阻车桩安装、公交站台及滨河路休闲凳椅维护、一江塑木地板维修、碧塘广场下水道盖板修复等城区园建设施维护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5.97万元,实际支出4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335.62万元,实际支出234.85万元(其中业务工作专项234.85万元,运行维护专项0万元,专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05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办编制4名,在职人数为4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38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度支出预算38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5.6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77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7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总收入38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1.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381.5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5.94万元、项目支出335.62万元,结余0万元。

2019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19年,我所支出预算381.59万元,实际支出276.42万元,预算执行率72.44%。其中,预算按安排公用经费8.86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11.71万元,控制率100 %。

2019年,我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0.77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控制率100%。其中:公务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控制率100%;公务接待费预算0.77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控制率100%。

2019年,我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根据省市、县绩效评价相关文件,我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李文华所长为组长、副所长曾冀湘任副组长,会计、出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查看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及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根据考评评分细则,工作组认为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9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6分,等级为良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我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附件1: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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