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17:05 来源:永兴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7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职责职能

(一)部门职能概述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监督查处特大森林案件;联系林业检察院、法院。

2、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4、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警用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

5、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本区社会治安动态。

6、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7、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指导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受奖送喜报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9、制定并实施全县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10、承担林火监测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县火情动态,发布火灾信息。

11、指导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承担与周边市县森林防火协定的履约工作。

12、 指导、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森林防火、扑火业务工作。

13、领导森林火灾预报监测信息中心。

14、承担县林业局检察院法院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局内设4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刑侦治安股、森林消防股、法制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5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54.18万元,实际支出14.2万元。其中林业执法办案14.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永兴县森林公安局本级编制数12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12名,全额事业编制0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现有在职职工22人(其中临时工10人),离退休0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19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非税收入75.71万元。

2019年度支出预算19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7.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4.1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2.5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3.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5.4%。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总收入19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91.3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37.21万元、项目支出54.18万元,结余0万元。

2019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19年,我局支出预算191.39万元,实际支出170.08万元,预算执行率89%。公用经费实际支出56.93万元,控制率100%。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2.58万元,实际支出10.22万元,控制率81%。其中:公务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12.58万元,实际支出10.22万元,控制率81%;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控制率0%。

2019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⑴、贯彻上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管一切原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⑵、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全县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今年森林公安局共处警78起,出动警力3458人次,出动车辆950台次,受理各类森林案件20起,查处16起。立刑事案件16起,破16起,抓获作案成员18人,逮捕4人,取保候审13起13人,移送起诉11起11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起,查处2起,处理违法人员5人次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

2.加强预算编制,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2.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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