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6:37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1〕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2019〕37号)文件规定,永兴县森林公安局为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管理副科级单位, 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2、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内设4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刑侦治安股、森林消防股、法制股。

(三)人员配置情况

人员核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2名。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2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5.90万元,实际支出93.5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4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预算完成率为45.42%。

(二)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65.51元,项目支出实际支出15.19万元,其中林业执法办案15.19万元。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12名,在职人数为12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27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5.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度支出预算27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5.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5.5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9.59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2.5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下降23.77%。

(二)预算执行

1、《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局2020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71.41万元,实际总收入102.80万元,总支出108.72万元,年初结余16.32万,年末结余10.4万元。

2020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0年,我单位支出预算271.41万元,实际支出108.72万元,预算执行率不高的原因是预算中包含统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重很大,而占预算大比例的统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后由体制原因县林业局预算支付。其中,预算按安排公用经费35.71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40.04万元,控制率112.13 %。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9.59万元,实际支出6.68万元,控制率69.67%。

2020年,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2020年,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永兴县森林公安局立足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警训,扎实开展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富有特色地推进了森林公安工作,让永兴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职尽责,努力维护林区治安大局稳定。认真研究和及时分析林区各类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掌握、控制林区社会治安的主动权。抓好群防群治基础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治安隐患,促进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做好了“春节”“两会”“清明”“国庆”等节日期间林区各项安全保卫和治安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林区治安大局稳定。

(二)认真开展专项行动,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和“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年我局共接处警85起,出动警力2711人次,出动车辆730台次。立刑事案件15起,破12起,抓获作案成员15人,取保候审3起3人,移送起诉9起12人。收缴高压电瓶装置、智能数控庄园守护机、铁夹子、柴刀等共作案工具105件,野生动物制品150克,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余元。

(三)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组织的多次安保工作。切实做好了“春节”“两会”“清明”“国庆”以及敏感时段的各项安保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四)扎实推进民调工作。为切实做好2020年“党员干部大下访”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促进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我局召开民调大下访工作动员部署会。会后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任务,一户不漏上门逐户走访,共走访2个社区,逐户宣传讲解民调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正确应答民调电话调查相关问题,逐户了解意见和具体困难, 建立相关台账。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我局按照永兴县防疫指挥部关于做好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员下沉、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充实村(社区)疫情防控力量,我局疫情防控网格化责任区为城关派出所二栋。我局及早组织人员对此栋25户住户进行了入户人口信息核对,摸清了住户信息。在核对信息的同时与住户进行了广泛交流和防疫宣传,得到了住户的支持与理解,为落实防控责任提供了保障。

(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年,我局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切实关心帮扶贫困户生活情况。从扶贫、扶贫督查、抽调扶贫等多个途径协助便江街道、樟树镇的部分贫困户解决医疗救助、产业调整、残疾证办理、慢性病申报等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尚待加强,编制范围不够全面;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有待提高。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有待进一步加强。

3、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够精准。

4、预算前瞻性不够,预算时对一些支出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 “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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