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2021年度永兴县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15:28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永兴县公安局 【字体:

2021年度永兴县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我机关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21年度我机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县森林公安局划归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指导,继续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2、与县林业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森林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副科级。内设机构4个股室:办公室、刑侦治安股、森林消防股、法制股。县森林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30.09万元,实际支出165.18万元,其中:由县林业局支付民警工资等64.91万元,本单位人员经费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3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62.56万元,实际支出13.62万元(其中业务工作专项13.62万元,运行维护专项0万元,专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办编制12名,在职人数为12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

1.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29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7.76万元。

2021年度支出预算29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0.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2.5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9.59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9.5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预算总收入29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4.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292.6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30.09万元、项目支出62.56万元,结余0万元。

2021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1年,我单位支出预算292.65万元,实际支出178.80万元,预算执行率61.10 %。其中,预算安排公用经费46.22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30.18万元,控制率65.30 %。

2021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9.59万元,实际支出7.43万元,控制率77.4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7.35万元,实际支出7.35万元,控制率100%;公务接待费预算2.24万元,实际支出0.08万元,控制率3.57%。

2021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一年来,我局共接处警 72 起,出动警力 2563 人次,出动车辆2510台次。各类涉林刑事案件立案16起(含联合办案8起),破16起(含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其中取保候审6人,刑拘14人。批准逮捕20人,移送起诉16起20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余元。荣获2021年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先进单位。

2、“昆仑2021”行动取得新成绩。2021年,我局深入推进“昆仑2021”及“昆仑百日攻坚”行动,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集中力量向食药环犯罪再发起凌厉攻势,再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打掉一批犯罪链条,整治一批重点部位,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把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转变成“成效清单”,实现问题“清零”的工作目标。在“昆仑2021”行动中成绩位列全市前列,在“昆仑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局成绩排名全市第三。

3、社区疫情防控。我局按照永兴县防疫指挥部关于全员下沉、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充实村(社区)疫情防控力量的相关工作要求和安排,严格对我局疫情防控网格化责任区的住户进行入户人口信息核对、防疫宣传等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提供了保障。

4、扎实推进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我局在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在今年春节、清明节期间,我局强化领导,责任到位,严格保证在局警力在三分之二以上。使我县林区治安和防火形势总体稳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财务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政府采购方面因客观原因未能按照年度预算进行采购。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绩效评价等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公开。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决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决算的编制。进一步强化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加强费用支出的审核把控;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支出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永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21年度永兴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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