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9:57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0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副科级单位,是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在全县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九)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十一)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十二)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十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十四)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十五)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二级单位或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环境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监督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股、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股7个股室 。

(三)人员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编委核定我局全额事业编制数21人,我局2019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人数14人,其中在编干部职工14人,借调5人,借出3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数8人(其中2019年9月退休1人),在编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1.4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98.72万元,实际支出196.9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5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3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经费及抚恤费。预算完成率99.08%。

(二) 项目支出情况

1、2019年年初预算22.35万元,实际县财政到位13.09万元,主要用于打击“两非”项目支出6.3万元,打击非法代孕项目支出2.6万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95万元;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2.24万元,另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专批17.71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30.8万元。所有项目资金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铺张浪费。

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9〕26号)批复给我局2019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21.07万元,实际总收入227.70万元,总支出227.7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3%。

2019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2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38.01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81%。

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4.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7.95%。2019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四)职责履行

(一)切实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2019年我县继续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我局对县城区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建档,建档率100%。及时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更新,有效做到档案的最新化,规范了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切实加强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管理,着重加强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公共场所宣传卫生法规和创卫知识,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各类公共场所按行业特点,坚持帮促结合、分类督导,健全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开展公共场所检测410家,监测采样836份,合格样品828个,合格率99.1%,卫生检测覆盖率达99%以上。在县创卫办的统一部署下,卫健、食药监、公安、文体广新、住建等部门联合动作、密切配合,对住宿、美容美发、歌舞娱乐行业等无证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整治3次,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5家。卫生监督人员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创卫工作上,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共出动监督员1300人次,平均每户监督在3次以上,确保我县顺利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卫生计生监督员对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了全面摸底和监督检查,我县城乡集中式供水现建有千吨以上的供水单位3家,这3家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运转正常,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城乡集中式供水单位87家,但办证的只有2家,普遍存在基本设施不完善、消毒设施缺乏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学校卫生监督

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完善了全县中小学校档案,对全县中小学传染病和管理、饮用水、学习生活环境开展了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65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1所、中小学49所、幼儿园12所,制作下发监督意见书65份,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

(四)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

加强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监管。我县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有2家,即永兴县蓝康消毒配送中心和永兴水韵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我局加强对以上两家卫生监督检查,依据《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进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餐具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记录、餐饮具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委托县疾控中心对餐具产品每半年进行抽检,今年共4次(每家2次)抽检40个餐饮具用品,经检测所有样品全部合格。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监督意见,限期整改,保障了消毒效果,杜绝了食源性传染病传播。通过落实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等措施,餐饮具集中消毒效果稳定,多年来零投诉,得到了消费者认可。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监督  

1、开展打击医疗美容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市、县查无办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疗美容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无“四证一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违法经营行为。此次整治行动共检查医疗机构96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一级医院11家(公立医院4家、民营医院7家),其他医疗机构82家(乡镇卫生院24家、村卫生室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门诊部6家、医务室2家、个体诊所37家),未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生活美容院(中心)45家,没有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未发现黑(店)诊所。

2、开展打击牙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严厉打击牙科非法行医行为,规范牙科规范行医市场秩序。4月17日下午,召开了清理整顿医疗秩序动员会。4月18日至30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对全县无证行医牙科开展拉网式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了下发停业通知、张贴公告、拆招牌、向群众和当事人宣传相关法规及告知下步打击措施等方式展开,做到了宣传到位、措施有力、底数清楚、情况明白。本次整治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4人次,执法车12台次,对县城11家非法行医牙科进行了整治。下发停业通知11份,张贴公告11份。发放打击“非法代孕”、打击“非法行医”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采取强硬措施,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就医环境。

(六)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我局根据省卫健局下发的《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HPV疫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卫传电〔2019〕32号)对县疾控中心和30家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督查,有便江镇卫生院等6家开展HPV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主要问题是6家接种单位虽对HPV疫苗建立真实完整的接受和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款一致,但未对HPV疫苗单独造册,我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要求立即改正,规范了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预防接种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保障,有效维护被接种者健康安全。

(七)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我局切实加强对放射性射线装置与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重点督促各放射诊疗单位开展性能及防护检测,完善防护措施,严把许可关口,保障受检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权益。

(八)计生执法工作。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我局今年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案件21起,冻结资金106.7万元。加强打击“两非”宣传工作,发放打击“两非”宣传手册4000余份,全年查处“两非”案件4起。

(五)履职效益

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身心健康。2019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以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查办案件为重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变观念,创新方法,着力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水平,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建设科学发展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

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性质不明确,人员的身份问题和公车改革所享受的交通补贴部分人员未予解决,致使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不高涨;二是我局监督执法人员严重缺少,空编占全局编制的三分之一,同时又不能招考,而监督对象多,监督范围广,监督难度大,需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

五、建议和改进的方向

建议按照现有的空编数量,允许本局公开招考7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永兴卫生计生执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永兴卫生计生执法局)2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