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2022年度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6:16 来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财绩函〔2023〕7号文件精神,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我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22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副科级单位,是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在全县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九)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十一)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十二)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十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十四)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十五)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二级单位或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环境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监督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股、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股7个股室 。

  (三)人员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编委核定我局全额事业编制数21人,我局2022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人数15人,其中在编干部职工13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数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1.4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57.03万元,实际支出188.48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62.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2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经费及奖励金等。预算完成率120.03%。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43.89万元,其中:项目经费38.56万元,非税成本4.9万元,非税收入政府统筹经费0.4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项目经费11.45万元;计生监督项目经费4.5万元;劳务派遣经费13.61万元;事业发展经费9万元;2022年实际支出38.56万元。所有项目资金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铺张浪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六、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21名,在职人数为15人,在职人数控制率71.43%。

  1、收支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0.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3.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7.09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数20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7.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3.8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08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0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21〕73号)批复给我局2022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00.92万元,实际总收入230.02万元,总支出230.0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14.48%。

  2022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 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22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21.7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5.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39%。

  2022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3.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4.68%。2022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护卫健康,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1、加强传染病监督控工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应对深圳、上海等国内疫情,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县卫健部门工作指令,及时召开专项部署会、动员会、培训会,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责任落实到位,杜绝新冠疫情流入我县风险。重点规范个体诊所接诊发热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患者处置流程,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进行多轮次全方位卫生监督,严查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发热门诊规范化设置、隔离留观室设置、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处置、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出动卫生监督员700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0余份,对1家未落实新冠感染防控措施的医疗机构予以停业整顿;对6家未落实传染病防治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款1.12万元。

  2、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排全县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将近三年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企业直接纳入治理范围。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0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50份,对1家企业予以警告处理,邀请市卫计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拟对3家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3、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对175家足浴店、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了监督执法,着重加强了卫生消毒设施、核酸常态化检测等工作监督检查,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4、深入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对27家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于小型供水单位存在的基本设施不完善、消毒设施缺乏等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16份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

  5、全面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学校开学后,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疫情防控、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加强了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123所,其中普通中学5所、中学11所、小学44所、幼儿园63所。通过督促与检查,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切实落实了各项防控措施,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出现新冠病例及其它传染病聚集性病例。

  6、加强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监管。按照《湖南省2021年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我局对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我县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有2家,即永兴县蓝康消毒配送中心和永兴水韵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永兴县蓝康消毒配送中心因改建停产,目前只有永兴水韵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营业。我县共出动执法车3台次,出动卫生监督员9人次,对永兴水韵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3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发现卫生安全问题有3条,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共有卫生监督意见3条,并责令限期整改 。

  7、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1)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今年继续开展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确保群众就医安全”的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8人次,执法车24台次,依法查处7例非法行医案件,取缔5家无证诊所。

  (2)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执业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医疗机构210家,存在非法执业行为的医疗机构 31 家,其中,其中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 3家、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从事的诊疗范围与《医师执业证书》批准不符的28家,对以上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均下达了整改意见。

  (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按照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广大老年群体的健康平安,我局从6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有无证行医,非法开展诊疗服务,出租或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养老机构加大疫情防控指导和老年诈骗相关知识宣传。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20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摸排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养老机构内有无证行医、非法开展诊疗服务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8、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工作。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新冠感染医学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由优艺环保科技(郴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均建设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规范处置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各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巡查力度,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对医疗废水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存在问题均在积极整改中,年内将按期整改到位。全年未出现因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不当引起传染病流行的公共卫生事件,未出现医疗废物买卖等严重违法行为。

  9、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湘卫函〔2022〕166号)文件要求,我局按时完成了43家单位监督抽查任务,任务完结率100%,查办案件7起,罚款1.4万元,办案率16.3%,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五)履职效益

  加强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身心健康。2022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以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查办案件为重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变观念,创新方法,着力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水平,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建设科学发展百强县做出更大贡献。且社会和受益对象满意率都达95%以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前瞻性不够。年前预算对一些支出把握不准,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2、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3、基本支出压力大。近年来,由于单位性质不明确,人员的身份问题未予解决,基本支出压力大,人少任务重,现有的人均公用费标准已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转。致使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不高涨。

  4、是我局监督执法人员严重缺少,空编占全局编制的三分之一,同时又不能招考,而监督对象多,监督范围广,监督难度大,需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议按照现有的空编数量,允许本局公开招考8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

  2、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内部绩效考核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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