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场服务中心2019年度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绩效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7 10:52 来源:永兴县市场服务中心 作者:李贤坤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53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认真开展了2019年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19年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支出:144.58万元,其中:水电费:42.91万元,燃料费:2.98万元,物业管理费:42.00万元,安全生产和灾害预防:10.15万元,各市场全年垃圾代运费:3.76万元,沟渠清淤费:4.79万元,日常维修(护)36.50万元,环卫设施费:1.49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通过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管理,市场环境越来越好,商贩收入越来越好,摊位费收入越来越稳定。

2、通过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管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的现象有了很大的改善,给市民一个方便干净的购物环境。

3、通过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管理,市场的通风、采光、环境卫生越来越好。“脏、乱、差”等现象越来越少。

4、通过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有序管理,市场越来越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很好的效果。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工作的开展,加快集中监管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成立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艳军担任,副组长由主管财务的吴华兰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主任或人员担任。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由我单位按照资金申报程序向县财政申报,再由县财全部拨款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用于乡镇农贸市场维修维护的日常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更好的管理和使用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

2.项目资金评价指标:采用《2019年度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3.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分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申报资金144.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4.5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支出预算144.58万元,实际支出91.40万元,其中办公费0.92万元,印刷费3.72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1.15万元,物业管理费50.24万元,维修(护)费28.75万元,专用材料费0.43万元,劳务费2.99万元。资金使用率84.40%。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情况

1.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由我单位业务股查看现场进行初审,单位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决定,再由财务室向县财政局申报,由县财政审核,再进行其他程序申报。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创文明县城市场卫生考核能达95分以上;

二是为全县市场经营者创造收入全年约2000万元;

三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和购物环境;

四是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五、存在的问题

各农贸市场的建设及维修改造主要由我单位自筹资金解决,财政投入较少。故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六、有关建议

无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农贸市场与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当前,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形势下,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市场服务中心作为市场管理者,服务于市场。服务于老百姓,以后的工作还需下大力。

附件:永兴县市场服务中心单位2019年度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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