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市场服务中心2022年度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09:30 来源:永兴县市场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3〕]0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认真开展了2022年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22年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预算支出:133.53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43万元,水电费47.81万元,劳务费1.5万元,安全生产预防8.5万元,办公房租金0.9,垃圾代运费9.5,清淤费3.3万元,日常维修费16.82万元,环卫设施费2.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通过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管理,市场环境越来越好,商贩收入越来越好,摊位费收入越来越稳定。

  2、通过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管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的现象有了很大的改善,给市民一个方便干净的购物环境。

  3、通过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管理,市场的通风、采光、环境卫生越来越好。“脏、乱、差”等现象越来越少。

  4、通过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有序管理,市场越来越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很好的效果。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工作的开展,加快集中监管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成立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艳军担任,副组长由主管财务的吴华兰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股室主任或人员担任。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由我单位按照资金申报程序向县财政申报,再由县财全部拨款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用于乡镇农贸市场维修维护的日常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更好的管理和使用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真实、科学、规范性原则。

  2.项目资金评价指标:采用《2022年度乡镇农贸市场维修(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3.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分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申报资金133.5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3.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支出预算133.53万元,实际支出105.09万元,其中:环卫设施0.5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18.4万元,物业管理费23.51万元,维修(护)费49.88万元,劳务费8.8万元。资金使用率78.70%。

  三、项目支出主要绩效(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1.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由我单位业务股查看现场进行初审,单位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决定,再由财务室向县财政局申报,由县财政审核,再进行其他程序申报。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创文明县城市场卫生考核能达96分以上;

  二是为全县市场经营者创造收入全年约2000万元;

  三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和购物环境;

  四是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存在的问题

  各农贸市场的建设及维修改造主要由我单位自筹资金解决,财政投入较少。故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农贸市场与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当前,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形势下,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市场服务中心作为市场管理者,服务于市场。服务于老百姓,以后的工作还需下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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