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公园管理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9年度我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拟定县人民公园景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景点、景物、名胜古迹和园林设施的开发利用;负责景区内游览业、服务业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公园管理所内设5个职能股(室):园林绿化管理组、环卫保洁组、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财务组。
永兴县人民公园管理所是差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9名,其中事业编制差额拨款编制9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9名,离退休人员1名。
三、2019年重点工作成效
2019年我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四创办、县城管执法局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全力做好人民公园建设管理工作。
(一)、园区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坚持每日两次清扫,并多时段保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跟踪事后处理情况,一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二)、园区绿化带花草树木工作,根据需要进行杀虫、除草、抗旱、刷白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成活率的同时,增加视觉上的美观雅致。
(三)、园内的市政设施维护。定期对电路、水管、下水道、公厕、水池进行检修,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我所发生支出195.4- 万元,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14 万元,项目支出 132.26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61.64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6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12万元。资本性支出54.0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
五、财务管理情况
我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我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附件1:县人民公园管理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县人民园公园管理所)附件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人民公园管理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