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4 09:15 来源:永兴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等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8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永编发〔2015〕13号文件,设立永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县人社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按照全省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定,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业务经办机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对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机构情况。

我中心为股级单位,没有下设二级机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中心编制为13名全额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数为12人,全部为事业人员,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2.31%。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7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7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上年结余0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1682.73万元(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补贴1505万元),预算支出1682.73万元(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补贴1505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19年我中心无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3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控制公务费接待支出,做到能省则省,坚持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的原则;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4万元,下降70.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万元,下降5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降低10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8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我中心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职责履行

主要工作经验及做法:2019在市局和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坚持“以民为本、服务发展”的宗旨,群策群力,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待遇发放和参保缴费实现有序推进。截止12月31日2019年度缴费人数共25.89万人,缴费金额共4343.06万元。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审。到2019年12月底全年共为全县93010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12319.88万元,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资格认证工作依法开展。按照《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技术认证工作的通知》(湘居民社保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使用省中心已开发完成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信息平台。组织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开展了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业务培训,资格认证方式从以往的集中认证和纸质认证改为手机认证,大大地提高了认证效率,更保障了信息安全和基金安全。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4、各类业务经办进一步规范。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完成了全省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自查、市局抽查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了经办大厅管理服务自查工作;按照省城乡居保中心提供的数据,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各类社会保险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的比对清查和稽核退款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岗位职责的细化管理,实行岗位轮训,进一步落实了岗位责任制。

5、基金管理和运营安全有序。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未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控和检查,上解、划拨、发放、存储严格按照国发〔2014〕8号、湘政发〔2014〕2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尽管我中心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策宣传还不够完全到位。部分适龄参保人员有“三怕”(怕政策变,怕没人管,怕钱贬值),缺乏长远的社会保障意识,对城乡居保待遇信心不足,造成了16-45周岁年龄段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适龄参保人员流动性大,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部分农村居民居住偏僻,信息不畅,有的举家外出、长年不归,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务工,加上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相对偏低,从而造成了参保扩面工作开展难度大。

三是部分乡镇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急需提高,数据采集不够规范,影响了整体进度。

附件1: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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