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永兴县辖区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通畅,永兴县近期将启用一批电子警察设备,现公告如下:
公告期:7个工作日(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7日),将于2021年3月17日零时正式启用。
在(1)城区永兴大道和人民路口三龙戏珠往南大桥、往人民西路、往永兴大道三个方向(2)G240线湘阴渡中学路段启用以下交通违法抓拍功能: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开车接打手机、吸烟,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压实线),车窗抛物,驾乘摩托车安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限两人)等多项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抓拍。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对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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