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新增9处电子警察的公示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构建“和谐、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法收集固定机动车交通违法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新接入如下9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抓拍违停、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4天,即将于2021年5月15日0点正式启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和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1、滨河路与内环南路T字路口;
2、内环南路红旗小学后门口路段;
3、县正街工农兵桥与跃进路十字路口;
4、县正街体育馆路段;
5、县正街文化馆路段;
6、井凉街(移动公司门口)路段;
7、大桥路武装部门口路段;
8、大桥北路与沙子江路交叉路口(汽车北站);
9、环城路与永康路十字路口。
特此通告
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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