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0-01

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09 11:17 来源:巡察办 作者: 【字体: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十轮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11日至11月10日,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始终站在讲政治严党性的高度,多次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专门成立了以中心主任兰光亮为组长,副主任刘辉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心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核查问责组、立行立改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问题整改的相关工作。中心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进、抓督促、抓落实;各副主任履行“一岗双责”,既承担中心集体领导责任,又承担分管工作领导责任,带领各股室及二级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扛起整改任务,认真组织整改工作。我中心43个问题除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全面动员部署。2021年3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我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逐条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使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效果。1月26日,中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深刻剖析。

(三)精心制定方案。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在单位“一把手”的亲自组织安排下,中心先后多次召集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将问题进一步细化成43个问题,对每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定稿后,向县委巡察办汇报巡察整改安排情况,并将巡察整改方案报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根据他们审核提出的意见,反复沟通、反复研究,几易其稿,最终形成《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印发要求严格落实。

(四)强力推进整改。各责任领导、责任人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岗到人,坚持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我单位先后7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把问题核查、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短时间内能整改到位的通过采取立行立改的整改机制,制定整改时间表任务书,采取内部销号制度,由责任人提出销号申请,经中心整改领导小组认可后方能销号;对于情况复杂、短时间内整改有难度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效导向集中力量进行突破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五)抓督导促实效。中心坚持把督促督导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掌握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加强对各责任股室、二级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对整改进度慢的,协助查找原因,明确思路,完善措施,创造条件促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从严从实整改落实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习近平新时代畜牧水产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入不扎实方面。

(1)关于“学习传达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原县畜牧局和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6年--2020年,连续五年没有组织学习涉及部署‘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9月14日下发的《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没有及时组织学习和讨论研究。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就制止餐饮浪费作出的重要指示,也没有组织学习和传达。谈话发现,个别班子成员对畜牧水产业务不够熟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2021年1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9月14日下发的《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就制止餐饮浪费作出的重要指示等。

(2)关于“学用脱节现象较明显。《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明确了关于加强休闲垂钓管理的具体措施,但是我县尚未结合实际制定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目前全县休闲垂钓‘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的现象屡见不鲜。2020年9月26日走访便江两岸发现有一人多杆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永兴县天然水域休闲垂钓(暂行)管理办法》,让休闲垂钓管理有据可依;②广泛宣传了休闲垂钓的规定要求,向广大群众和垂钓人员发放和张贴休闲垂钓宣传单3000余份,并在重要水域悬挂宣传横幅。通过广泛宣传,让人人知晓政策,人人参与整治非法捕捞;③建立了县乡村禁渔长效机制,开展渔政执法日常巡河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2.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涉及本部门的重要部署不坚决,履行畜牧水产职责使命有差距方面。

(3)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禁渔’重要指示精神不力,返捕风险仍然存在。今年6月前,中心对禁捕退捕工作不够重视,较少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禁捕退捕工作文件,推进滞后。市纪委监委7月督查时指出相关问题后,禁捕退捕工作力度才逐渐加大。但对市纪委交办的‘渔民档案信息不全’问题整改不力,巡察时仍有部分渔民的渔具数量与补偿金额对应关系不准。‘证注销、船封存、网销毁’要求执行不到位。根据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要切实做到证注销、船封存、网销毁,2020年9月26日走访发现,便江街道办便江村曾家组曾康,将家里的一艘有证船舶上交以后,却又把之前作废的“郴渔:050288”牌号钉他家的另一艘‘三无’船舶上。截至10月4日,全县有501艘(含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中因生活所需未上交的97艘渔船)‘三无’船舶未实行统一封存。部分渔民家中留有渔具,还存在偷偷捕鱼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对全县331户退捕渔民纸质档案进行了检查,补全完善了档案信息中的《建档立卡渔船渔民基础信息统计表》,并同步完善到电脑系统档案中。②已在系统上注销了331本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注销。③已收回曹康的老船牌,其船舶进行了标识登记。④已完成渔网渔具整治清理工作,回收渔网渔具,不设上限应收尽收,共收回网具17302公斤。⑤已完成“三无”船舶的处置,回收拆解“三无”船舶55艘,另按省督察要求再回收船舶53艘。⑥开展了禁捕退捕集中大宣传活动和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增强禁捕退捕氛围,做到人尽皆知。⑦县农业综合执法局已正常开展日常巡河执法制度,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4)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队伍‘杂音’较多,改革‘阵痛’难愈。人少事多,勉强作为,一度人心涣散。机构改革后,畜牧水产工作人员由原来的90多人锐减到现在的20多人,虽说相关行政职能已划转到县农业农村局,但实际上仍是中心在履职,如非洲猪瘟防疫、退捕禁捕工作还较为繁重,干部职工普遍感觉力不从心,又担心工作出错被问责。加上中心改为事业单位后,一些公务员身份的同志总想调离,没有划转到县农业农村局的人员也有想法,不满情绪蔓延,一度人心较涣散。与相关单位关系未理顺,工作开展受影响,与县农业农村局职能未厘清。2020年9月县编办下发‘三定方案’后,中心与县农业农村局就履行行政职能和人员安排仍在‘扯麻纱’,导致部分工作挂空挡。2020年6月县政务中心畜牧水产窗口撤走之后,县农业农村局未安排人员接替,导致工作脱节,群众办事不便。如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法办理。与各乡镇衔接不畅,存在‘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根据县委编办下发的“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经分管副县长协调,采用委托授权方式,与县农业农村局厘清了各自职能,相关工作职能已交接到位;②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心多次会议对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与思想进行相关教育,制定了绩效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中心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工作态度与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与改善;③经与县农业农村局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已安排人员到县政务中心窗口上班;④制定了《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永兴县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与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沟通,并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较大改善。

(5)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有差距,畜牧水产产业支撑乏力。2019年,我县规模养殖场总数在全市排第8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排第7位,均与永兴人口大县的地位不相称。本土特色的养殖产业发展较弱,如永兴四黄鸡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少,近三年来只投入了4万元用于提纯复壮的科研;发展规模养殖场少,目前全县仅有马田兄弟养殖场、鲤鱼塘亨高养殖场等6家规模养殖场;年出笼数量少,6家规模养殖场年出笼四黄鸡不足30万羽,发展前景堪忧。南方草地现代化项目建设滞后。2016年省财政投资238万元的永兴太湖仙生态项目,省里验收没有被通过;2017年省财政投资191万元的穗丰农牧项目,至今没有完成项目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截至2020年底,全县开展新建生猪项目场选址82家,建成投产28家,生猪存栏量达42.1085万头,挤进了全市第三名。②向省级财政争取了四黄鸡产业发展资金30万元,四黄鸡产业发展取得新的成效,选育核心群500羽以上,全县年出笼四黄鸡30万羽以上,为今后的产业发展夯实了基础。③太湖仙生态有限公司2016年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验收没有通过的原因主要是验收时间差导致验收现场产生差异,市、县验收是2018年9月,而省验收是2019年3月5日至6日,相隔6个月,天然草地改良,种植人工优质牧草基地都有较大变化;在进行天然草地改良时,因砍山后不能炼山,导致天然草地改良效果不理想,播种的草种发芽率低、成活率低,且后期补种也效果不行;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不太适合人工改良天然草地,尽管建设了较好的喷灌和滴灌系统,采用牛粪作基肥,播种发芽后追施复和肥、尿素等措施,仍然没有解决缺肥、缺水等难题,故人工改良天然草地很难成功;每年的霜雪时间长,风力大,不太适合高产草生长,且产量低,加上高山地带不能实行机械作业,人工成本又高,故此,人工种植高产牧草不合算;该牧场已于2018开始建设了风力发电项目,对土壤原有肥土层(有机质)、植被和草地造成了较大程度的破坏,不但破坏面积大,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要想再次开展人工草地改良难度特大,成本更高;因改良天然草地和人工种植高产牧草不成功,只有从外地购进草料来解决牛群的日粮,从而增加了养牛成本,最后导致公司亏本甩牛,也是后来公司不敢引进良种牛的主要原因;目前该公司已无牛,无工作人员,只剩下没注销的营业执照。郴州穗丰农牧有限公司2017年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建设滞后原因主要是在建设前走招投标程序时,因各种原因,花费了近一年时间,耽误了建设时间;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耽误了建设时间;受市场因素和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影响,导致企业亏损,企业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调整经营策略,先出售存栏的羊,再引进更具市场竞争力的羊群,增加了建设单位的投入;原来已种植的人工牧草基地,因错过了验收时间,又得重新种植,增加了建设单位的投入;合作方广东宏丰农牧有限公司因亏损停办,没有了技术和资金支撑。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单位召集2个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座谈,下达了整改交办函,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批复内容建设到位,积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力争项目验收顺利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印发了《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管理制度》,为今后类似项目建设监管明确了方向。

(6)关于“检疫检测不到位,‘舌尖上’的安全存隐患。动物强制免疫品种较少,只有口蹄疫、禽流感、小羊反刍兽疫等三种问题。由于养殖户防疫意识不强,有的没有强制免疫到位。中心虽然设立了兽医实验室,但是目前只有1名检测人员,无法做实验,对畜禽水产疫情无法实时监测,如2020年6月-9月没有进行抽样检疫。全县还有8个乡镇没有定点屠宰场,如东部山区4个乡镇均无定点屠宰场,私屠滥宰和‘白板肉’现象比较突出。对于猪牛羊禽的一些疾病都是兽医凭肉眼、经验判断,对于一些潜伏期的、症状未表现出来的疾病无法科学检测,难以百分之百保证流向市场的畜牧产品没有问题,畜禽水产食品安全隐患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按照《2017年湖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湘牧渔办〔2017〕24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1年永兴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永防重病指办〔2021〕3号),并且按照免疫方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永防重病指办〔2021〕5号)的文件给各乡镇,要求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春季集中免疫工作。②制定了《永兴县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永防重病指〔2021〕7号),加强对新《动物防疫法》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并且完善了监督检查、免疫申报、回访登记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养殖企业防疫主体责任。③通过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增加了实验室人员;2021年1月开展了免疫抗体以及禽流感和布鲁氏菌病的病原学检测。④建立了永兴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规定,制定了《永兴县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了定点屠宰工作调度会,开展了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宣传活动。⑤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和下发了畜禽水产品检测的文件,2021年要求检测畜禽水产品样品100份(瘦肉精和快检除外)。⑥湘阴渡和便江街道畜禽水产品快检试点工作已开展,经费申请报告已经县财政和相关领导批示。

3.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打折扣,打赢三大攻坚战有短板方面。

(7)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没有将干部职工帮扶情况及日常工作效能与年终考核挂钩,不利于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责任担当。因地制宜与镇村干部及贫困户结合实际共商扶贫措施少,以上门嘘寒问暖代替帮扶多,帮扶措施操作性不强。在结对帮扶工作中,个别干部还存在入户走访未签字的疏漏。巡察发现,便江街道办破塘村苟塘组李己桃的帮扶责任人李志洪,2020年8月入户走访时未在扶贫手册上签字确认”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制定干部帮扶考核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责,将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②中心多次召开会议对扶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③中心领导对帮扶责任人的《精准扶贫手册》和未签字确认等现象进行调查核实,逐个检查落实到位。

(8)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抓而不严。部分养殖场粪污治理有漏洞,随意排放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地群众反应较大。在2017年的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的省环保督察中,共有4件畜牧水产因涉及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被交办整改。如马田镇上桥村9组养猪场排污不合格及噪声污染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 强化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方针的宣传,提高了养殖场(户)的责任主体意识和环保意识。②开展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提高了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率。③联合生态环境和当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指导和督查,提高养殖场户的法治意识,减少污染事件的发生。④全县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建设率达到了100%。⑤2017年至2018年2个中央环保督察和2个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进行了销号。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获得了农业农村部的表扬。

(9)关于“行业风险防控不足。2016年至今,屠宰环节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经费一直未兑现,存在病害猪(产品)返流市场的风险。兽药、饲料经营领域的监管环节存在风险。全县10家兽药店,有7家是中心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经营。如黄泥养殖业服务部(经营兽药)法人代表黄宝清,系黄泥动监所职工李军妻子,2008年以来该店的质量监管人都是李军本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2020年9月28日,走访该店时,发现该门店进货、出货台账空白,卫生条件较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2018年屠宰环节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经费全部已拨付到位,2019年、2020年宰环节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经费正在与财政争取中,已经向县政府提交了2019年、2020年宰环节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经费申请报告。②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兽药监管工作,下发文件,加强监管和执法,处置一起经营过期兽药的违法行为,规范了兽药经营和使用行为。③对全县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清查。④黄泥养殖服务部质量监管员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台账,强化了卫生条件。

4.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不过硬方面。

(10)关于“责任压实不到位。工作要求不严,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不能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压实到人,存在宣传不到位、门卫把关不严、未将家属区湖北(武汉)来永人员及时公示等问题,并被县委督查室通报批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中心主任兰光亮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②明确了分工,防控责任到人,按资料组、排查组、后勤保障组各司其责。③加大了宣传,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对职工及居民进行疾控知识宣传。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升防控应急能力。⑤做好安全防控工作,加强进出院内的车辆和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按要求查验健康码等措施。

(11)关于“复工复产效果不理想。2019年全县规模生猪养殖场,因疑似非洲猪瘟疫病捕杀33家,到2020年9月实行复养的仅12家,复养率较低,不足36%,全年生猪保供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认真宣传了国家政策方针,提高了养殖场(户)的信心。②扎实开展了生猪养殖技术培训,提高了养殖场(户)的养殖水平和管理水平。③认真开展了“大清洗、大消毒”工作,为复养夯实了基础。④制作了非洲猪瘟防控和复养九项关键技术,并发放给了养殖场(户),为复养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⑤成立了复养调度协调机构,保障了复养有序正常开展。⑥在多措并举作用下,2019年因疑似非洲猪瘟疫情而扑杀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除个别场转型从事其他行业外,其余的复养率达到了100%,截至2020年末,全县存栏生猪42.1085万头,生猪存栏量挤进了全市第三。

5.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方面。

(12)关于“主题教育重视不够,应付了事。‘全覆盖’有差距。如中心机关支部何平灿、邓和友、曹丽等少数党员干部很少参加学习,且未上交问题检视清单。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走过场。如中心副主任何小华的检视问题剖析材料不深刻,没有联系实际把自己的工作职责摆进去。资料缺失。对主题教育过程中的资料未及时收集和归档,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谈话记录本、学习记录本等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制度,制定详细学习方案和计划,动员所有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何平灿为2019年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组第十四组组长,主要参加了县委组织的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多数时间下乡镇及到各单位开展学习指导工作,2019年度因此项工作表现优秀被县委评为嘉奖;邓和友、曹丽已调离本单位。②督促了何小华重新按要求自我检视,撰写了剖析材料,并于2021年3月22日上主任办公会讨论。③按照县委要求,认真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并及时整理资料,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13)关于“‘规定动作’完成质量不高。未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心机关支部未按照永办函〔2019〕11号)文件要求,开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征求意见范围不广泛。在征求意见建议环节,没有向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等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对服务对象的具体困难和真实想法掌握不够。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在整改环节,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如下乡指导养殖户技术服务主动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强等问题,整改并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2021年1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再次学习(永办函〔2019〕11号)文件。②2021年1月26日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召开养殖企业、屠宰企业等服务对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③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④对下乡指导养殖户技术服务主动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强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激励干部职工的干事热情、宗旨意识。⑤中心副主任刘辉约谈赵虎常、黄洪源、彭岳武等人,作提醒谈话。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不坚决,没有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进行定期研究、分析、研判和汇报;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单位干部考核,‘六个纳入’不到位。如2016年-2020年没有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16年-2019年没有任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记录,也没有定期向县委宣传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欠缺,履行‘第一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意识形态作专门的研究部署,强调主要领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②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意识形态研判会议。③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绩效考核,做到“六个纳入”。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思路不清,概念模糊,业务不熟,没有及时向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2017年—2019年没有开展‘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没有建立单位QQ群、微信群‘两微一抖’等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没有严格按照‘每月一次,上下同题’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018年、2019年只制定了学习计划,单位和个人都没有相关学习记录。目前中心共有党员20人,‘学习强国’App积分500分以下有9人,占45%”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建立了微信等工作群管理制度。②办公室不定时提示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制定激励措施,每月统计“学习强国”App积分情况并通报。③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方案。④按照“每月一次,上下同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已开展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1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没有依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2016年以来班子成员没有把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计划,并提交中心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通过。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彻底。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不实方面。

(1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少,督促落实少。‘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记录过于简单,且会议记录签字确认制度不严格,多数会议记录未签字。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集体研究决策,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多发。2013年以来,原畜牧兽医水产局领导班子成员因经济和作风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共有4人,其中原局长许江林、副局长李振华2人受到刑事处罚。干部管理不严,没有执行考勤一月一通报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了中心主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时纳入中心理论学习组集中学习内容。②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制度,做好会议记录,落实签字制度,认真整改到位。③已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

(1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没有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如对2013年来单位发生的多起违纪违规问题,很少就这些问题纳入警示教育内容,致使‘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效果不佳。对下属相关资产监管不力。2017年县养殖协会与原畜牧局脱钩后,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就明确指出,县养殖协会使用项目资金37000元购买的电脑设备需进行移交,但对这部分资产至今未督促移交到位。对县种畜场所属荒山出租监管不到位,2016年出现县种蓄场违反国资管理有关规定将所属荒山一次性出租20年给个人经营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3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严正家风:向力力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②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养殖协会用项目资金购买的37000元电脑设备办好移交手续,暂由穗丰羊场代协会管理。③梳理清查了县种畜场所有承包合同,严格按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④将加强与县纪委联系室、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联系,加强业务学习。⑤完善了《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资产业务管理制度》。

8.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担当作为不够方面。

(19)关于“大量项目资金长期滞留,影响养殖产业持续发展。2013年以来,上级拨付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和‘规模化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等,共停留在账上达2700余万元,养殖业主的实际需求不能及时解决。如2018年省里拨付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700万元,按照省里‘全覆盖、不重复’的要求,实施到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资金不够。中心领导班子不敢根据县里的实际情况大胆决策、勇于担当,影响了粪污及时治理。巡察期间黄泥众康泰养殖场因污染问题被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编制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和《规模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审议,上报了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两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21年3月和4月,分别安排了验收事宜,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指导、验收服务协议已签订,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②与县财政局进行了有效对接,就相关资金发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谈,联合调整了2011年制定的《永兴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起草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规模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奖金管理办法》,两办法现正在县政府走行文程序。待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我们将依管理办法规定发放相关资金。③及时处理了黄泥镇众康泰养殖场省环保督察交办件,该养殖场已按整改方案落实到位,案件已办结,目前,没有出现反弹现象。另外,为考虑长远发展,该场已在重新选址,计划搬迁。④2020年,我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获得了农业农村部表扬。

(20)关于“个别股室和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担当作为精神。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刚开始,兽医股、动监所对资料报送等相关工作相互‘踢皮球’。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因中心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出现生猪捕杀数据统计错误,导致鲤鱼塘养殖户罗方平5040元补偿资金至今未发放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加强了股室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激励了服务意识和担当作为意识。②制定了绩效管理办法。③鲤鱼塘养殖户罗方平2019年疑似非洲猪瘟猪捕杀因数据统计错误少发的5040元补偿资金在巡察期间已补发到位。

(21)关于“个别项目建设管理较为混乱,存在诸多问题。如县鱼苗鱼种场团头鲂项目建设存在下列问题:一是项目2018年11月进行了结算送审,但到目前为止拖延多年一直没有审计结果,部分工程款无法结算支付,导致施工方拖欠了部分民工工资,损害了群众利益。二是按照该项目的合同文件、施工图,财评及招投标文件,是他附属工程作为主体工程的变更增加内容,不能拆分项目,应尽快完善工程变更、签证和审批程序,一并纳入结算送审范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召开了多次团头鲂良种场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调度会,其中县政府副县长陈国斌于1月11日、县政府办代顺腾于1月12日分别组织相关人员亲自召开了调度会,协调相关问题,在春节前,督促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先期拨付10万元给工程老板。②现已聘请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核实项目建设工程量,包括附属工程,并已送审计部门审计。

9.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22)关于“部分发票未审核、审批,部分发票无附件。原畜牧兽医水产局:2014年8月28号凭证列支资料费8085元无附件。种畜场:2014年1月3号凭证,列支曹志勇生活补助费1118元未审核、审批。牧工商公司:2016年4月9号凭证列支代理费未审核。县鱼苗鱼种繁殖场:2016年6月19号凭证列支彭礼华借款1200元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2016年6月27号凭证列支办公费7210元无附件”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永兴县牧工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永兴县牧工商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永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财务管理制度》。②已核实未审核、审批和无附件发票情况,并已补齐相关手续或进行情况说明。③已认真财务知识和财政纪律学习,规范审批程序。④举一反三,已全面清查。

(23)关于“白纸发票报账。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19年12月21号凭证白纸发票列支食堂经费65100元。县鱼苗鱼种繁殖场:2013年5月12号凭证白纸发票列支鱼池改造工程款112000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永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财务管理制度》。②认真核实了白纸发票报账情况,并作出具体说明。③认真学习了财务知识和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

(24)关于“部分款项支付方式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原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11月01号凭证列支资料费10301元转账给郭新军,未直接支付给打字社。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大部分资金使用现金支付,如2016年6月13号凭证现金支付工程预付款82600元;2019年4月16号凭证现金支付场地绿化苗木款32800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核实了2017年转账给郭新军10301元资料费情况,并作出说明。②认真学习了财务知识和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现金支付,规范财务支出。

(25)关于“隐形报账7590元。原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1月18号凭证使用打印费发票报销购买冰糖橙款5990元,2016年6月10号凭证,使用渔政执法宣传资料发票报销购买水果费用15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核实了隐形报账7590元具体情况,作出详细说明。②加强了财政纪律学习。

(26)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坐支现金。县鱼苗鱼种繁殖场2017年3月2号凭证收承包款、鱼苗款17034元,2019年8月01号凭证收食堂租金5000元未缴存单位账户,坐支现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永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财务管理制度》。②核实了县鱼苗鱼种繁殖场2017年3月收承包款鱼苗款17034元和食堂租金5000元款项使用情况,作出具体说明。③认真学习了财务知识和财政纪律,严禁收入不入账。

(27)关于“违规报账9700元。县鱼苗鱼种繁殖场:2019年违规报销自查自纠清退款3800元;县种畜场:违规报销2015-2017年交通违法罚款 3300 元;县牧工商公司:违规报销私车修理费260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永兴县牧工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永兴县牧工商公司财务报销制度》。②及时将违规报账资金9700元予以清退收缴到位。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 “靠山吃山”思想比较突出方面。

(28)关于“利用职权‘吃项目’。2015年12月,原畜牧兽医水产局要求县罗非鱼场、县种畜场从拨入的渔业柴油补贴专项资金中,分别返还了3万元和2万元到局工会账户。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存在内部职工违规分包、承揽工程项目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永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2021年目标管理工作方案》。②组织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29)关于“利用职权‘吃二级机构’。2013年以来,原畜牧兽医水产局在下属二级机构及所属行业协会,累计报销招商引资、增殖放流和日常办公等应由局机关承担的费用共计518367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② 3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严正家风:向力力案》,加强廉政教育,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杜绝“吃二级机构”现象。③对因招商引资发生在协会列支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核实并作出详细说明。

(30)关于“利用职权‘开夫妻店’。如2013年-2018年4月,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场长黄洪元和办公室原主任李琼花是夫妻;2013年至今,场支部书记彭岳武和会计曹志芳是夫妻,没有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一些支出发票妻子经办,丈夫审批,把渔场当作‘夫妻店’”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完善《永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财务管理制度》。②已调整黄洪元和李琼花、彭岳武和曹志芳岗位;③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方面。

(31)关于“违规公款报销高消费娱乐费用3353元。2013-2015年,县种畜场违规列支足浴费用3353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将违规报销高消费娱乐费3353元清退收缴到位。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2)关于“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28063元。2018-2019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11936元;2020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5298元;2015-2019年,县种畜场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8240元;2015-2020年,县牧工商公司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2589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将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28063元清退收缴到位。②已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3)关于“违规报差旅费11616元。2014-2015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违规报差旅9690元;2015-2018年,县种畜场违规报差旅费1416元;2017年县牧工商公司违规报差旅费51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将违规报差旅费11616元清退收缴到位。②已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44850元。2013-2019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9400元;2014-2018年,县鱼苗鱼种繁殖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20800元;2016-2019年,县牧工商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1465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44850元收缴到位。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方面。

(35)关于“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作风不实,做表面文章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2018年2019年2020年《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基本系原文复制,且其指导思想还是‘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养殖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有‘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工作人员’等字句,系简单套用上级文件虚以应付。2019年下发《关于开展定点屠宰、动物检疫、渔业捕捞等环节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但没有摸排相关资料,也未将扫黑除恶纳入党课内容,扫黑除恶工作走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扶贫工作方案》,并扎实开展扶贫走访。②制定了《永兴县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定点屠宰、动物检疫、渔业捕捞等环节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永兴县2021年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永兴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组行动方案》4个方案,召开了定点屠宰工作调度会及养殖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会,开展了定点屠宰、动物检疫、渔业捕捞及生猪屠宰领域等重点领域涉黑排查。③加强办公室下文文字审核工作,2021年4月16日中心副主任刘辉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文秘相关知识。

(三)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有差距,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严格

13.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

(36)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领导班子缺乏对抓党建就是促工作的深刻认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和力度偏差较大。2019年机构改革后因没有党组,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明显,有的党建工作甚至还不及二级机构。如 2019年度原机关党支部,除有一本支部工作手册外,未见其他任何党建资料。2020年班子成员没有到所在支部上党课,没有开展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②优化整合现有机关支部,将四个支部整合为2个支部,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工作手册。③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和联系支部上党课,参加了所在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开展了联系领导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

(37)关于“党建工作业务不熟,要求不严。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如牧工商党支部邓群辉2017年8月确定为预备党员,无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党务公开不及时。只有一个支部《党务公开栏》,支部班子成员的信息还是原畜牧兽医水产局中心机关支部班子成员的信息,且其中郭新军已调走、唐赞已辞去公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不力。如中心机关党支部2019年全年只召开了2次支委会,第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2019年、2020年两年未上党课。2019年度牧工商党支部11月和12月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度鱼苗鱼种繁殖场支部10月份没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如鱼苗鱼种繁殖场党支部2018年和2019年度均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如下属牧工商、种蓄场等党支部,均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员积分管理细则,支部手册未填写党员积分情况。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中心机关党支部2019年度未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员等次评定,也未上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查找并整理了邓群辉入党资料。②及时更新了支部党务公开栏。③严格落实党员大会、党员主题日活动制度,每月召开党员大会和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④科学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每月在党员大会上公布积分情况。⑤认真开展了党员评议。⑥组织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相关党建知识,熟知发展党员等相关程序。

(38)关于“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情绪反应较大,革命意志衰退,担当作为不够,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到一线督促指导少,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单位干部职工一度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定期对革命意志衰退、担当作为不够的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激励他们担当作为。②每月多次组织干部开展集中学习。③健全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已出台绩效管理办法。

14.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39)关于“人员借用管理不规范。机构改革后原乡镇动监所人员编制已于2020年5月划转到相应乡镇后,仍有部分人员在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工作,且未办理借用手续。如原七甲乡动监所廖常艳、原马田镇动监所李建群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学习《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②李建群已于去年12月调入本单位,现正在按程序办理廖常艳的借用手续。

(40)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2019年机构改革前,长期以行政文件行文任免干部,如永牧发〔2017〕24号、54号,永牧发〔2018〕9号、18号、100号,永牧发〔2018〕101号等干部任免文件均已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的名义下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印发〈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规范性制度通知》(永发〔2008〕43)。②制定了本单位股级干部选任办法。

(41)关于“违规任用干部,且干部任免程序缺失。一是违规任命借调人员担任机关股级职务。如永牧发〔2016〕64号、永牧发〔2018〕18号分别任命借调人员李建群、廖常艳担任县畜兽医水产局办公室主任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股股长职务。二是干部选任程序缺失。存在未履行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直接提交会议研究予以任免的问题。如2017年任命何运姣担任政工股股长、2018年任命李琼担任屠管股股长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印发〈永兴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规范性制度通知》(永发〔2008〕43)。②制定了本单位股级干部选任办法。③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等干部任免程序选拔股级干部,并报县农业农村局任命。④ 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已撤销李建群办公室主任和廖常艳畜牧股股长职务,按规定重新选任。

(42)关于“干部管理偏松偏软。一是请假制度执行不严。如动物卫生监督所贺友文因患有精神病长期没有上班,但其相关请假手续不完善;渔政监督管理站邓丽芬2019年11月因突发精神病,于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3月12日在永兴县黄泥精神病院住院三个月,未履行病假手续。二是超越权限审批病假。如渔政监督管理站肖伟华,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3月25日请病假三个月,其假条只有股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中心主任未签字,未规定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建立了本单位日常管理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②为符合请假条件的办理了相关手续。③按相关规定取消了肖伟华在2019年度、贺友文、邓丽芬在2020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按规定扣减贺友文、邓丽芬、肖伟华年终绩效奖。

(43) 关于“违规增设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根据永编办〔2012〕29号‘三定方案’,原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内设机构共有办公室、政工股、畜牧股、水产股、兽药药政管理股、兽医股6个股室。但2013年6月以来,原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违规增设财务室、屠管股,并超职数任命李瑞金为财务室主任和李琼为屠管股股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①严格根据县委编办核定的“三定方案”(永编办〔2020〕20号)设置单位内部股室。②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撤销了违规增设的财务室、屠管股股室和李瑞金财务室主任、李琼屠管股股长职务。

三、立足长远长效,深化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养殖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5522370;信箱:229360675@qq.com;联系人:李建群。

 

                                                                         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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