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0-01

中共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9 18:59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县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2021年3月8日向县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反馈,在对县医保局党组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精准发力、逐项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在听取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整改要求上来。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巡察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县委对我局的一次政治测评,也是对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怀与鞭策;县委巡察组对医保各项工作“把脉会诊”精准到位、切中要害,开出的“药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决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领导班子改进作风、推动医保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永兴县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雄军任组长,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陈超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友谊、黄广华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方案拟制、调查研究、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坚持每周调度整改工作的开展。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梳理巡察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布置整改任务。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个环节均亲自把关定向,明确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的分工推进落实专项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2021年3月9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讨论研究并形成了巡察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班子意见制定了《中共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以党内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局机关各股室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24条具体整改任务,《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对应的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实施整改中,坚持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整改工作和医保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统筹推进,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涉及整改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科学决策,重点推进,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

(四)注重建章立制,务求整改实效。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制度先行,把推进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一是建制度。通过边整改、边总结、边梳理、边完善,针对“学习新思想停留表面”等巡察中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永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职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党组抓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制定了《中共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同时,深入查找已有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医保双审核工作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学制度。制度出台后,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组织集中学习,并要求局领导班子和股室负责人原原本本学习,做到制度入心入脑,学以致用。三是用制度。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执行,努力做到制度出台一个就执行好、落实好一个,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切实防控廉政风险,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封堵工作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坚持开门整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学习新思想停留表面

问题1:理论学习欠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按照“上下同题、一月一次”的工作要求,抓好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章规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同时,每年至少在全局组织开展1次以上党建和业务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效果,确保学习走深走实,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能,以能促用的目的。

问题2:学习讨论欠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学懂与弄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理论业务学习。一是落实党组会和局务会第一议题就是理论业务学习的制度,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学习讨论。二是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积极开展讨论,要求在讨论中必须把工作、自己和职责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的讨论,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和推动医保工作的融合。三是举办现场政策宣传活动,2021年4月29日,经县政府同意在政府大门口举行医保政策专题宣传和健康义诊活动。

问题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成立永兴县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何雄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广华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一方面研究制定《永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形成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大戒律”》,制定了县医保局微信工作群“六条禁令”,并严格执行《永兴县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二)以民为本理念树得不牢

问题4:深入基层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医保问答手册、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工作记录本等方式,多方位、立体式宣传好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全民参保计划落地。三是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指导,对参保数据进行分析,将未参保人员反馈给乡镇,进行有针对性政策宣传。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共计52.13万人,参保率100.82%,基金收入41512万元。参保人数实现了6年来首次止跌上升。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90万人,参保率99%,基金收入4907.6万元;城镇职工参保率保持平稳。

问题5:医保基金分析把控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季度分析研判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并上报县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二是制定我县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不定期进行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制定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问题6:利民政策落实有温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特门、家床病种、最高补偿金额确定是按照《郴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实施办法》(郴人社发〔2018〕4号)文件执行,县级层面无增减病种权限。对于群众要求保障的诉求比较多的,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医保部门汇报,争取纳入特殊门诊保障范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局从去年12月起将特门审批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二是我局坚持边巡边改,今年元月份联合县卫健局开展两病门诊百日攻坚行动,下发了《永兴县“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永兴县“两病”门诊百日攻坚考核的通知》等文件,并多次召开推进调度会。按照“每周一通报、半月一调度”的方式,强力推进“两病”用药保障工作,“两病”用药人员得到明显提升。三是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宣传工作力度,在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一期电子医保凭证专题片,联合腾讯健康免费为协议药店开通城职医保刷卡电子凭证扫码系统,并通过激活有奖、现场指导等方式引导群众开通和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四是我局联合县卫健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村卫生室开通医保普通门诊报账的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会同县卫健局组织乡镇卫生院对符合《通知》条件的村卫生再进行摸底、宣传,对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通,并培训服务到位。

问题7:服务意识较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经报县政府同意,从2021年4月起,医保经办业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是制定《永兴县医疗保障窗口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永兴县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永兴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政务服务指南》,切实加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经办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实现经办服务有温度。

(三)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

问题8:“三医”改革联动不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制定由医保、卫健、市监、公安等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反馈医药、医疗、医保有关信息和线索,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县医保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实现信息互通、联合惩戒,将一例重复检查、过度治疗的案件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对县兴华医院欺诈骗保行为及时通报县卫健局。三是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实现“阳光医保”,聘请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及时邀请监督员参与基金监管工作。

问题9: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存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点多面广,监管队伍力量相对较弱的问题。增加一名协管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二是针对医保执法程序不严谨、不完善、不规范、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协议医疗机构及全局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专家医保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每月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情研讨、分析碰头会。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医保执法程序,并对执法程序和文书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水平。三是针对协议医药机构屡罚屡犯的问题。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日常巡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基金数据分析,针对问题数据进行督查检查)、飞行检查(按照省市安排开展)、专家审查(每年开展一次专家审核)、邀请第三方开展基金专项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管。并建立一案双查、一案多查机制,深挖、细挖案件线索信息,对查处的案件信息及时进行曝光警示。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与卫健、市监、公安、发改、纪委监委实现信息互通,联合惩戒,提高医保违法违规成本。

问题10:对医药价格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会同县市监局每半年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药品、耗材虚高、畸高等行为;组织全县6家二级医疗机构参加了四省联盟低值耗材带量采购;2021年联合县卫健局对全县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集中采购和服务价格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民营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渠道、定价机制我们在医保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将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加强监管,堵住漏洞。

问题11:对协议药店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组织制定2020年协议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由各医药机构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我局结合医药机构自评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风险预留金返还挂钩,共评定了133家协议药店,111家考核为A级,21家考核为B级,1家考核为C级。

问题12:对县外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10月1日市级统筹后,县级只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协议医药机构的准入退出,监督管理以及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和运行统计分析。当工作中发现疑点时,及时与上级医保部门做到无缝对接,形成对县外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合力。

(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职责履职不到位

问题13: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全局工作的第一位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同安排、同部署,通过制定《党组抓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厘清工作责任,抓好关键环节,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增强风险意识,找准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三是签订信用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和担当意识,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问题14:监督责任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一是今年3月,局党组与事务中心负责人充分沟通后,将事务中心纪检员人选上报至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待部务会研究。二是从今年2月起,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如遇派驻纪检组因有事无法参加的,采取电话或书面征求意见。三是认真有效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记录,跟踪结果,把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工作是否得到促进等作为衡量谈心谈话效果的标准,将谈心谈话情况有效结合到日常工作中去,做好谈心谈话结果运用。

整改落实情况(派驻纪检组):一是强化学习,增强干部廉政自觉。通过纪检联络员工作群,及时传达中省市县纪检监察最新规定文件精神,并安排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对相对难以理解的针对性强的规定纪检组同志到有关单位予以解读,促使广大干部领会要求,提高认识。二是强化交流,提升履职水平。今年拟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座谈会,听取各监督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想法、困难、问题,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共同发力、协作互动。三是强化责任,全面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抓手,督促做好任务分解并跟踪落实;对照《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督促按照“三个必谈”要求,开展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五)财经纪律意识不强

问题15:医保基金审核报账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医保基金“双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明确岗位工作职责。二是严格按照事务中心“三定”方案配备专职纪检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避免失职失误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通过邀请法律专家为全体干部职工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增强法纪意识。四是经核实属于医疗报账审核中多报的费用,已按要求全额追回并存入医保基金专户。

问题16:单位公用经费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出差审批管理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二是多报差旅费3240元,已按要求存入指定账户。

(六)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问题17:政事不分。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并制定了2021年度《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分工》和事务中心《政务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干部职工的职责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工作流程。

问题18:重大事项酝酿讨论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中共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对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决策执行、职责分工、议事纪律等方面从制度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组会议召开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主动接受纪检组对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提高医保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七)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

问题19:未按“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三定方案(永办〔2019〕43号)规定,设置了事务中心办公室、待遇审核股、保障服务股、基金结算股、信息管理股。二是2021年3月8日,召开“民主推荐事务中心3名副主任和1名纪检员人选会议”,局党组已于2021年3月16日将民主推荐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

问题20:违规借用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意见><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2017〕25号)规定,借用人员已借用1年的,原则上不能再继续借用。因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性质正处在认定阶段,人事处于冻结状态,不能进行公开招考,但全县医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上述6名同志从事医保工作多年,业务娴熟,是医保工作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鉴于此种情况,经请示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同意,在人事解冻前,上述6名同志适当延期。

问题21:违规编外聘用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未办理人事手续的临聘人员予以辞退。二是因工作需要医保基金会计邝芸、门卫刘洪元已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待人事解冻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聘人员手续。

(八)党建基础工作不牢

问题22、组织生活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支部评定工作由支委会严格对照评定标准,经集体研究后确定。二是2021年2月7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围绕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查找问题,面对面听取汇报,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短亮丑,直指要害,让思想得以碰撞,问题得以解决,各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互相开展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三是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对支部一年的工作给予评议。支部成员逐一进行了总结,认真查找了自身的问题、析剖了原因和整改措施。其他党员从工作出发,从关心爱护同志着想,不谈成绩,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实事求是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支部成员态度诚恳,均表示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并出台了专门整改方案,严格整改落实到位。

问题23:党员积分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永兴县医疗保障局党员分类积分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明确加扣分项目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加扣分制度。各党支部准确把握积分方式、分类标准、考核细则、积分管理等重点环节,推动党员积分制度管理扎实开展。

问题24:党建资料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局总支党员大会,研究布置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在会议上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支部全体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工作位置。二是组织党员学习党建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内容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的要求,认真制定好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承诺书,并规范填写好支部工作手册。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通过巡察整改极大推动了干部职工思想理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工作的规范性明显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处理好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从增强“四个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着手,以一改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恒心,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医保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进一步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更加鲜明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旗帜和灵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中央、省、市、县委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医保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大力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推动全县医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严守党纪党规,全面从严治党。严抓正风肃纪,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以事业为先、以责任为重、以奉献为荣的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医保队伍。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整改。 一是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施策。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反思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不断扎牢制度笼子,做到整改老问题、不出新问题,实现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5531655;邮箱:3091653@qq.com ;联系人: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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