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0-01

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09 10:07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字体: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郴州市县市区第九提级交叉巡察组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5日,郴州市县市区第九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整改工作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反馈意见。郴州市县市区第九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任务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及时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领导责任,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订了《关于郴州市县市区第九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围绕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十一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月22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握整改要求,坚持质量标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从严从实整改落实

(一)不足的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司法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具体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浮在表面,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1)健全和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理论基础,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学习计划要求,每月制定理论学习方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2021年3月至今,我院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大了中心组学习交流力度。系统深入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全面贯彻落实了总书记考察湖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2)院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记录人员对如何规范记录进行学习培训,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

(3)规范院务会议制度。重新审查、修订了《永兴县人民法院院务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议事范围、议题准备与审批、会务组织等内容,向院领导及各部门重新下发《永兴县人民法院院务会议工作制度》,组织学习,遵照执行,同时清理区分出党组会议记录中的有关院务会议的内容,并移交综合办公室档案室存档备查。其次强化了认识上的引导,明确院领导班子对党组会议与院务会议作出区分,充分重视院务会议在研究处理审判执行重大问题、协调部门工作、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上发挥的作用,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院务会议制度,树立重大工作的传达、汇报和协调提请院务会议讨论的意识,确保该项会议制度落实、落地。根据院务会议制度,由院综合办公室确定了一名会议秘书,专门负责院务会议的会务组织联络、会议安排记录以及草拟会议纪要等工作职责。综合办公室积极做好临近的院务会议会务组织和准备。

(4)脱贫攻坚工作已经结束,调整为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关于新一轮乡村振兴工作队与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有限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永驻村办发〔2021〕2号)文件,我院李谢军同志作为工作队长派驻油麻镇竹溪村开展相关工作。

(5)依法严格办案,确保打击效果。1.把扫黑除恶工作始终摆在全院工作突出位置,按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专项调度扫黑除恶案件审理、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工作。2.积极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成立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线索查办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倒查工作。3.坚持全面排查,确保核查工作查深查透。全面摸排案件和线索,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定核查办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扎实开展线索核查工作。4.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一是制定了《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工作规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制度》,规范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审理及线索办理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永兴县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的试行办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三是印发了《永兴县关于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书一函”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书一函”工作。5.彻底打财断血,着力推进黑财清底。成立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永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方案》,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确保涉案财产切实执行到位。

(6)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域治理工作。1.结合审执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出台了《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并组织各业务庭室干警开展业务学习,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工作,进一步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2.加大法制宣传,进入社区、军营、企业等地引导公民和企业尊重契约精神,提高债务风险意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和依法化解企业纠纷,同时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打击虚假诉讼,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市场有序流转;3.对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归纳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3次,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4.加强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3件民事破产案件,现审结1件民事破产案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畅通法院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具体问题2:有效推进立案制度改革与诉源治理成效缓慢,矛盾纠纷及涉诉涉执信访化解合力未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对窗口人员进行了登记立案规定、立案工作流程、民事案由、诉讼费收费办法等相关业务理论、服务态度、司法礼仪以及纪律作风方面的培训,提高了立案人员的工作效率、增强了立案人员的服务意识。

(2)对诉前调解人员进行了调解法规等业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调解工作依法有效进行,极大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助推了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

(3)加强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大力推进了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立案庭工作人员到各诉源治理工作站指导工作,为各诉源治理工作站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使用手册等资料。

(4)已立项为诉讼服务中心增添自助打印一体机、自助立案一体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设备,方便当事人自行书写文书、快速立案和对自己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

具体问题3:依法履职有差距,审判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司法人员权责清单制度和院庭长监管职责,大力提升审判质效。一是要求全院上下严格落实了《永兴县人民法院法官及辅助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加强法官日常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二是完善案件分配机制及院庭长监管,出台了《关于“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暂行规定》,将“四类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2018年以来院领导共带头办理了“四类案件”43件,其中2021年16件;三是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出台了《永兴县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在管理过程中正确区分案件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完善审判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要求干警严格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提高思想认识,按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大力提高审判质量。一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的业务体系和规范评查标准。出台了《永兴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关于实施随案评查制度的暂行规定》,组织参与上级法院及相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案件评查2次、随案评查1次和本院的专项评查自查工作,并开展了案件质量讲评工作,加强各审判业务条线的裁判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健全案件事中监管机制。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进一步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作用,截至目前共开展了各类专业法官会议4次6个案件、审委会1次4个案件;三是健全案件质量考核机制,强化瑕疵差错案件问责追责,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问责13件。对重大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进行约谈和通报,评查发现的不合格及错误案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追责。

(3)定期通报庭室及员额法官的办案质效情况,提升审判效率。一是全面加强审限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审理期限制度。出台了《关于延长和扣除审限的若干规定》,对延长、扣除审限的案件严格执行报批审核手续,发现无正当理由延长审限案件、超标准扣除审限案件的在年终考核中扣分;二是持续开展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零工程”。对立案超过6个月的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并逐案进行督办;对立案超过9个月的诉讼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对超过一年的未结诉讼案件由院长签发督办函,限期结案。截止到目前,我院无一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三是每月通报长期未结案件的情况,对出现长期超法定审限、虚报延扣审事项情节恶劣的,开展“一案双查”并进行问责处理。

具体问题4:“司法为民”意识有待加强,破解“执行难”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网格员协查等工作机制。积极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出台下发《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全县社区网络化服务管理联运工作机制的通知》(永政法〔2020〕19号);与税务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落实税收执法和公职金联动机制。

设立执行信访窗口,由执行局局长、副局长、信访专员轮值接访,做到有访必接,及时回复。积极处理群众投诉,共受理并及时回复15件,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截止到5月底,我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58件,执结580件,结案率67.60%。

(2)利用移动执行平台,要求每位承办人下载安装可移动App,及时上传执行工作情况,做到件件留痕。

(3)积极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3人,限制高消费406人次,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0批243人次,移送打击拒执3人。

(4)3月26日永兴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兑现大会,当日发放案件执行款1100.7万元。

5月21日永兴县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兑现大会,当日发放案件执行款592.278万元。

(5)及时清理执行案款发放,2021年3月份至今,我院共清理并认领执行案款系统入账的案款186笔共计17 460 280.19元,不明案款都由承办法官认领完成并做到应发尽发。

具体问题5: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会同县司法局制定《永兴县人民法院 永兴县司法局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二是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评议时能就案件事实部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我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9件,10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

具体问题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和完善体制机制。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了年度政治学习计划,以庭室和支部为单位,每周一三五上午定期举行党员干警集体学习。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确定了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专门人员的配备,加强政工专干、宣传专干、信息联络员、网评员的管理,严管微信群,提升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永兴审判”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建设,严格遵守“三同步”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法院自媒体的宣传之中,努力实现对外宣传和舆情引导效果;四是加强部门阵地建设,落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履责要求,与支部活动相结合,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纳入干警的日常考核内容。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了阵地管理,利用本院“两微一网”对审判、执行、法律志愿服务等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充实网络板块内容,官网、【永兴审判】公众号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28期,由综合办公室管理员定期更新,利用临街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平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政策理论进行宣传。六是加强了对学习强国的学习管理,综合办公室每月底在工作群、公示栏通报“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并对年度学习积分和总积分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干警予以通报。

(2)制定《2020年度永兴县人民法院部门考核办法(试行)》《2020年度永兴县人民法院个人考核办法(试行)》,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方案。

(3)树牢司法为民理念。一是加强立案窗口的诉讼风险告知。立案庭实行“一站式”服务。要求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告知一次性。二是注重与信访人的沟通,做好释法析理工作。三是做好对部分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共为多名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并为所有劳动争议、抚养费、赡养费等弱势群众案件的当事人免收诉讼费用,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四是加大对涉诉涉执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一方面,立足完善创新机制,把涉诉信访矛盾真化解。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首问接待责任制,文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信访接待窗口和院领导接待办公室,安排了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和一名信访专干专门负责信访工作。在接待过程中,始终做到文明、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当事人,认真对每一件信访件进行登记、回复、转办、督办。

(二)不足的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待加强,资产、财务管理工作不够严格。

具体问题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要求。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谈话提醒1次;第二季度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制定《谈心谈话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全员覆盖,并制作《谈心谈话记录本》,确保谈心谈话事项规范、集中、全面无遗漏,截至目前,共开展3轮128人次谈心谈话。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分管领导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通过院机关每周一、三、五集中学习机会,组织分管部门干警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分管派出法庭院领导定期下沉走访三个派出法庭,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指导和检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全覆盖。

(2)加大对全院干警督查力度,全面落实内部监管责任。我院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抓好抓实日常执纪监督管理各项工作,针对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或约谈。截止到5月31日,我院累计处理干警7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党纪政务处分、书面检查、问责处理、批评教育等处理,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学习教育,今年以来,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给全院干警讲授党课,进一步筑牢政治思想根基。严格执行《永兴县人民法院考勤管理制度》,每月不定期开展考勤情况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院及时通报,并作为年终扣发绩效奖金的依据。

(3)将廉政教育工作纳入政治教育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到黄克诚故居和湘南起义纪念馆开展警示教育和红色经典教育,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先后观看《向力力忏悔录》《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在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上,通过讲述郴州市政法系统内的反面案例开展廉政教育,在干警中引发强化廉洁自律共鸣。4月份,组织部分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视频收看的方式现场观摩了职务犯罪庭审1次,引导干警自觉筑牢防腐底线,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具体问题8: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对四份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针对2018年以来存在无公函、超标准接待和公务消费不使用公务卡或直接支付到商家账户而直接支付到职工个人的现象,查明问题根源为当时公务卡刷卡范围未全面普及,有些商家没有开通刷信用卡的业务,为结账方便事先由个人垫付,再通过发票和附件的形式报账,整改完善《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明确公务消费一律实行刷公务卡制;规范财务操作,完善报账手续,对以前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现象,由财务人员组织开展对庭室代表进行了培训。

(2)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整理核对了固定资产报表,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全面清理全院固定资产,由财务室管理固定资产台账。

(3)工会组织学习《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与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会法律法规,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对所有工会会员据实收缴工会会费。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工会活动,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已将工会账户和行政账户严格分开来。

(4)针对会计账务系统长期挂账未清的个人往来账目,目前长期挂账未清账务该清退的已经清退到位。关于未及时冲账的部分账务问题,我院将进行进一步的自查自纠。

(5)针对2013年至2019年违规代缴应由干部职工个人承担的大病互助金,现已完全清退。

下一步整改计划:针对未清理的往来账款,进一步自查自纠。

(三)不足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具体问题9: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表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永兴县人民法院院务会议工作制度》,严格区分议题,对需要提交院务会讨论的议题,及时提交讨论。

(2)制定《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院党组书记逐一把关党组会上会议题,对于非必须经过党组会研究的事项,不予提交。

(3)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全力抓好党建工作;明确每个党支部每半年应向党总支汇报本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党总支应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全院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党建联系点,要求班子成员定期或是不定期到联系点指导督导党建工作;结合今年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及党史学习教育,确定每周一、三、五早上8:00--9:00为集中学习党建理论时间,由院政治部统一安排学习内容,统一制定学习计划,院领导下到支部和分管部门集中学习党建相关理论知识和党的历史。

(4)出台了《2021年永兴县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的实施细则》,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院领导带头办理“四类案件”,并对办案质效情况进行通报,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截止到5月31日,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18件,2018年以来院领导带头办理“四类案件”43件,其中2021年16件。

具体问题10:组织生活走形式,以党建引领促业务提升结合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1)层层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抓队建促审判”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党支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2)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对基层党员队伍的管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联系点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到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并指导、督导会议开展;

(3)制定《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督查制度》,成立督查组对各支部不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支部贯彻落实好党建工作部署。

(4)制定《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明确支部应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定期举行“主题党日活动”。特别是强调对于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留存工作,做到如实、细致、认真。

(5)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分别制定了《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2021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中共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落实请示、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各个环节,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开出成果见到实效。

(6)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对2017年、2018年、2019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基本相同的两同志进行批评谈话,及时纠正。

具体问题11:人事管理待完善,基层法庭队伍建设需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筹人事工作进展,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市中院党组请示汇报。今年以来,分别报送《关于推荐邝某等同志职级晋升的请示》《关于将四级高级警长推荐人选由许某调整为雷某的请示》《关于郭某等6名同志按期晋升法官等级的请示》等请示汇报,最大程度调动干警积极性。二是制定《永兴县人民法院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并提交书记员、法警轮岗问题上党组会研究讨论。三是充实干警队伍,已通过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计划招录2人,调入1人,向市中院报送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计划招录6人,目前均在按程序推进。

下一步整改计划:统筹全院人员队伍建设,对部分干警进行适当调整,充实基层法庭队伍。

三、立足长远长效,深化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我院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郴州市县市区第九提级交叉巡察组向我院反馈的三大类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正在整改尚未完成2个(问题8,问题11)。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巩固整改,切实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要严明纪律,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确保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整改要求在我院落地见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面从严治党、资产财务管理、党建引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最大限度放大整改效应、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巩固提高、科学有序的思路,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物,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打造“一极六区”,加快推进“五区并建”,推动永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5568021;信箱:yxfyzgs@163.com;联系人: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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