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0-01

中共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1-15 16:24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许志辉 【字体:

中共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永兴县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3月11日至6月10日对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022年7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传达学习《郴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郴巡〔2021〕12号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梳理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城管执法局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局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措施和时限。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实际问题,举一反三亲力亲为深入查摆剖析,撰写发言提纲,为全局做好整改下半篇文章指明方向和目标。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城管系统全力以赴深入推动巡察整改的落实。同时,结合市委永兴督战指出问题,并案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共三大类12项35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2项,正在推进中3项。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落实上级政策有差距,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1. 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

⑴缺乏系统思维。局党组对城市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和系统谋划,在如何统筹和平衡小众利益与大众利益方面办法不多,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环境卫生脏乱差、违规私搭乱建、门店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如2020年6月为统筹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县城管执法局出台“四放宽一强化”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放而不管”现象,规划设置点之外如大桥路烈士陵园、锦桥宾馆门口等多处有乱摆摊设点的现象;大桥路海林摩托维修店、戴家南街宝宝鲜菜铺、干劲东路105号榴莲哥等门店还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大桥路往老北站路段、大桥路工农街路口、实验中学校门口区域存在卫生状况脏乱差现象;建设路和银都大道路段旁山体出现滑坡,泥土堆积人行道,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对城市建筑物立面和色彩、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对如何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方面缺乏系统性的调研和前瞻性的思考。

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推行内部联动执法工作,大力推进洁化、序化、绿化、亮化、硬化 “五化”工作的落实落地,大力提质城市更新,不断提升市民满意度。

一是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对县城区主要干道超门店及流动摊贩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劝导超门店经营、流动摊贩行为713人次,下达《三单》454份,依法取缔了永康路马路市场,取缔便江南路、大桥路电影院段3处临时销售点,对大桥路海林摩托维修店、戴家南街宝宝鲜菜铺、干劲东路105号榴莲哥等门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整治规范。对便江两岸游道开展党员义务夏季夜巡,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秩序。同时,局机关、各专业执法队全体人员配合各巡查执法队对城区各校园周边开展联动执勤、执法,进一步优化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二是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按照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标准对城区绿化绿地、公园进行专业管护;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护工作,做到发现一处损毁及时修缮到位。对银都大道、建设路两处滑坡点治理工作费用向县政府申请列入2023年县财政预算,正在走流程;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2022年1-9月,共收集转运生活垃圾50570吨,焚烧处理50570吨,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100%,收集渗滤液44750吨,处理渗滤夜44750吨,处理率100%,处理水质完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三是查违控违成效明显。加大违建查处打击力度,在确保杜绝增量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存量。结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8月开展日常巡查203次,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3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整改通知书》171份。拆除违法建筑105处,面积18577平方米。对全县工业园区违建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共排查违法建设110处,违建面积20815㎡。

已完成整改。

⑵主动作为不够。局党组未能积极主动发现影响市容市貌问题,主动作为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如县城区以前布设的公共自行车停车桩全部闲置未用且沾满污垢,严重影响市民通行和市容美观,未及时进行拆除。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拆除停车桩。城区公共自行车停车桩已全部拆除,仅保留了永兴广场的公共自行车停车桩另作它用,并针对该除停车桩老旧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对其进行刷漆翻新处理,确保不浪费国有资产。

二是完成登记处置工作。安排专人对拆除的停车桩进行了登记造册,完成了永兴县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永兴县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的填报工作,现已统一上报县财政局国资股,待下一步县国资局集中处置。

已完成整改。

2.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尚有不足

(3)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文书不规范。如2020年7月23日受理的曹运华等十一人超建筑面积案件,缴纳罚款的时间却在下达处罚决定书时间之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由分管领导组织建设工程执法队全体执法队员开会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各执法队对之前所办理案件开展“回头看”。

二是由局法制股牵头,对所有专业执法队的案件办理质量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近三年来办理的案件,开展自查自纠。

三是由局法制股牵头,进一步完善了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要求,法制股进一步加大了对案件质量的审理力度,确保各个股室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由局法制股牵头,组织所有专业执法队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平派人参加省、市、县相关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活动,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已完成整改。

3.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感不强

(4)化解防范风险隐患意识有欠缺。县城管执法局在燃气管理、渣土运输、大中型户外门头广告监管等领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没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也没有组织开展相关的应急演练。

整改落实情况

燃气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瓶装燃气销售配送整治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完成乡镇销售网点Ⅲ类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评价和瓶装燃气送气工培训持证工作,取得岗位合格资格 137 人,岗位继续教育合格资格 15 人次;督促四家液化气供应企业全部配置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开展乡镇配送工作,与公安、市监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和整治工作,查处“黑气”3起,涉案人员移交公安立案刑拘。

二是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燃安专委印发《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永兴县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实施方案》,范洪水副县长亲自调度指挥,组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和开展餐饮等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各参战单位分组包干主要整治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企业,全面禁止县城餐饮经营企业在商业综合体(高层民用建筑内)和半地下室场所违法使用瓶装液化气,对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下达限期(不超过7天)责令改正通知书。共检查909家餐饮企业,对未安装报警装置的下达整改通知242项,现场排查灶具、胶管、减压阀、气瓶和用气环境等方面安全隐患436项,当场责令改正到位179项,限期整改到位257项,建议立案查处和重点监管4家餐饮企业。累计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数量883家,完成率在全市排名靠前。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突工作。6月16日,县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在开发区晶讯大道,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现场展示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栏,安排专人对市民进行讲解,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6月20日,邀请市消防专家对局干部职工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生产培训,通过观看视频和专家讲解等方式,向局干部职工介绍火灾的类型,火灾发生的起因,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消防救援知识;6月份,组织中天、郴捷、新奥、旭升、正达、红星和鲤鱼塘等7家燃公司开展应急演练、燃气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活动,有效提高了气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渣土运输方面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预案,结合我县渣土车运输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渣土运输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对渣土车运输安全、施工安全、驾驶员管理安全等方面的管理都做了预案,确保该项工作安全有保障、有事不忙乱。

二是加强了技防,利用渣土车GPS系统实行专人专管实施监测渣土车运输轨迹,从源头防止渣土车辆超时运输疲劳驾驶行为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通过政策引导,我县已更换新型环保渣土车16辆,新型环保渣土车的投入使用,从源头杜绝了超载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大了处罚,今年以来查处渣土运输违法行为5起,对3家渣土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处罚金额16200元。我们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了监管,严查渣土车司机酒驾、毒驾、疲劳驾驶、野蛮驾驶等行为,每个渣土车公司购买了一个酒精测试仪,每个驾驶员上车前必须进行酒精测试合格方可驾驶渣土车。

户外广告方面整治情况

一是制定了预案,通过充分调研,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制定了永兴县城区户外广告安全应急预案,预案从大型户外广告的选址、设计技术要求、施工安全规范、使用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都做了预案,确保全程监管无死角。

二是加大了巡查,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租赁到期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清理,确保隐患消除;严厉打击了违法广告行为,对没有审批、没有报备乱设、私设广告的行为给予了严厉制止;实行台账管理,建立了户外广告安全台账,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一年来,共清理清除破损户外广告201处,制止乱设、私设广告行为36起,清理有隐患的广告29处。

三是严格了审批,进一步完善了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对一些重要地段和主干道的大型户外广告报县领导审批,一般大型户外广告局长审批。

已完成整改。

(5)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干劲路大型户外广告牌跌落砸伤多名行人,县安委会2019年8月22日下发了《永兴县户外广告门头招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大型户外广告的占道审批及监管工作,牵头组织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没有建立工作台账,没有安全检查工作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预案,通过充分调研,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制定了永兴县城区户外广告安全应急预案,预案从大型户外广告的选址、设计技术要求、施工安全规范、使用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都做了预案,确保全程监管无死角。

二是加大了巡查,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租赁到期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清理,确保隐患消除;严厉打击了违法广告行为,对没有审批、没有报备乱设、私设广告的行为给予了严厉制止;实行台账管理,建立了户外广告安全台账,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一年来,共清理清除破损户外广告201处,制止乱设、私设广告行为36起,清理有隐患的广告29处。

三是严格了审批,进一步完善了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对一些重要地段和主干道的大型户外广告报县领导审批,一般大型户外广告局长审批。

四是采取约谈警示,针对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没有建立工作台账,没有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时任时市容与环境执法队队长进行了约谈警示谈话,对日后的工作进行了提醒。

已完成整改。

4.重点工作落实不到

(6)“双单制”考核的工作推动不力。在2021年度“双单制”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被扣0.3分,安全生产工作“双单制”考核在全县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根据安全生产“双单制”要求,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燃安专委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了安全无事故。

二是加大了衔接汇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积极主动与县安委会衔接汇报,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资料台账的整理、上报工作。今年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双单制”考核在全县排名中上。

三是强化了内务管理。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让工作留痕迹、让隐患不存留。及时上报各项安全生产资料,不让内务扣分。

已完成整改。

(7)统计政策执行有偏差。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不到位,如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未明确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统计业务股室和统计人员;2021年涉及本单位GDP核算支撑指标上报完成不理想,在全市排名倒数第2。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统计工作。10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工作,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分管统计工作,办公室、财务装备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局统计工作专干,确保统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局党组组织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国家统计法》,提升工作人员对统计工作的业务素养和政治素养。落实专人专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统计、上报工作,做到了数据真实,数据支撑资料全。

已完成整改。

(8)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没有将保密工作有关内容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配备涉密计算机、涉密打印机等保密设备;涉密文件收发登记不规范,无专用登记本,未标明文件去向;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未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安监股非涉密计算机存储涉密文件1份。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及成员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8月2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保密条例进行了集体讨论学习。通过谈话提醒,对保密专干进行了培训教育,督促安监股将非涉密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进行了永久删除。

二是配齐涉密设施设备。在局经费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局财政花费2万余元添置了符合保密要求的长城电脑、打印机等保密设施设备。

三是规范涉密文件管理。落实了专人专管,制作了涉密文件收发登记本,涉密文件登记在册,按照保密要求控制传阅范围,并存放于保密专柜密闭上锁。

四是履行保密审查手续。按照保密条例和依申请公开要求,制作《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表》,履行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手续,一般信息三审,重要信息发布需主要领导审核。

已完成整改。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压实

(9)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现象。大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不系统、不全面,对一些基本的理论常识掌握不准确;未组织学习传达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重新修改完善了制定《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让理论学习贯穿党组中心组学习全程。

二是强化了学习活动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和讨论,特别是巡察反馈后的7、8、9、10月份的理论学习讨论内容,按照《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突出巡察反馈意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理论学习讨论,知行合一,思想和行动统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在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组织学习传达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

三是强化了《学习强国》使用。采取每月工作群通报的形式,每月通报局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平台学分情况,并于党员积分挂钩,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积极性,自学热气得到提升,截至目前,我局学习强国平台积分超2万分的共有26人。

四是强化表率作用。局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今年6月来,我局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局中层干部会第一议题必学理论和指示精神。通过近半年的坚持,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在领导带头学的氛围下得到提升。

已完成整改。

(10)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落小不到位。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虚无缥缈,抽象而生疏,单位不好管,要靠每个人自觉、外力强加对思想观念不牢固;没有建立意识形态通报机制和开展相关工作的体现;2019年以来,仅2021年向县委和宣传部门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不够。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马国清意识形态概念模糊,对意识形态要做什么工作一问三不知。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议事决策的重点内容,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中共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是强化责任。重新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五个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了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舆情亲自处置,其他党组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按“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强化日常。8月29日,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专题汇报会暨风险研判会,利用季度点评会议听取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全局党员干部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学习,开展了对局属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季度督查考核,并形成通报,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报告制度。

四是完成资料报送工作。按要求完成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双单制”考核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已完成整改。

(11)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不完善。对网络媒体管理有漏洞。QQ群、微信群、网络舆情监控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台账,没有明确管理员,部分干部职工没有实名制。利用宣传平台凝心聚力意识有待加强。该局机关LED显示屏着力于中心工作、“四城同创”、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内容宣传,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宣传得少,没有很好地发挥该平台开展思想教育的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管理制度。制定了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管理制度,对未实名的微信群员移出群重新认证加入群,对已离职的工作人员移出群;加强了舆论阵地的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导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服务到位”的城管精神。完善制定了《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传稿件报送及奖励制度》,要求局属各部门每月必须完成宣传任务,未完成任务的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值;完善了信息报道审核制度, 严把出口关,严把质量关。近半年来,我局共被县级媒体报道26次,市级媒体1次。2022年在局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花费8万余元与县电视台签订了新闻报道服务协议。

二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局机关LED显示屏每月确定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主体,每月滚动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加强了廉政教育,以案说法,宣传贯彻好了党纪党规;加强了法治教育,每个季度开展闭卷法律知识考试;开展了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教育,组织参观禁毒展播1次、反邪教活动1次。

已完成整改。

(12)深入调研不够。在全面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市委全力打造“一极六区”、县委全面推进“五区并建”战略方面没有结合本单位承担的职能责任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大部分党员干部对“五区并建”战略在本单位有哪些具体工作任务不清楚。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7月30日以来,我局党组成员参与分管、联系的股室、队、单位进行专题学习“三高四新”、“一极六区”、“五区并建”相关内容,学习情况纳入了股室、执法队、单位的年终考核排名内容,通过督查检查,学习效果较好。

二是强化调研。明确了局党组成员每周必下执法队、股室2次,帮组解决各类问题,调研城管工作。通过近半年的工作,我局对城区超门店经营、各类井盖损坏、广场噪音、违建处理等工作开展了调研,并针对调研情况制定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解决疑难问题12个,处理不满意件6件。

已完成整改。

6. “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够,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法不多

(13)市民投诉高位运行。县城管执法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疲于被动应付,市民在噪音、油烟、乱搭乱建等方面投诉件在高位运行并呈递增趋势,从2019年度的368件到2021年度的548件,一些问题被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办理制度,明确了领导亲自抓制度,对于每月的重复投诉件、不满意件由分管领导亲自过问,现场调研。连续连个月为不满意件,上局党组研究解决。明确了投诉回复把关制度,所有投诉件回复前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办公室统一回复。

二是开展了回头看工作。2022年7月,我局对所有投诉件办理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全面梳理了不满意件、重复投诉件6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交办,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示,截至目前,这6件不满意件和重复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获得了群众的满意。

三是强化了源头治理。狠抓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市民关注热点的源头管控和治理成效,将市民投诉情况纳入各部门月绩效考核,进行量化扣分处罚,8月份以来,广场噪音投诉、烧烤店油烟投诉量明显下降。

已完成整改。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7.“两个责任”落实不严不实

(1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城管执法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度、力度、频度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乏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系统内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局党组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提醒,防控不力。2019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问责处理的干部职工共20人次,其中党员干部9人,占比45%。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运锋同志分管,对下一步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

二是强化提醒谈话。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了1次集体谈心谈话,与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1次集体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分别与各自分管股室、执法队开展了一次集体谈心谈话。谈心谈话的主体内容为党风廉政。局分管领导对因违纪处理的干部、遵规守纪问题突出的干部职工开展了单独提醒谈话3次,通过谈心谈话,大家的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得到提升。

已完成整改。

(15)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重办案轻监管的现象,履行监督责任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参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以及到二级机构实施监督并开展警示教育的次数较少,存在监督不到位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违纪违法案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如在办理崔某某实名反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与市政园林公用执法队相关问题线索中,发现燃气与市政园林公用执法队在行政处罚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被处罚人在接受处罚后未收到罚没票据的问题;如建设工程执法队在行政处罚标准、处罚金额及执法案卷不规范等相关问题;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在城区绿化项目未严格执行现场花卉清点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对县城管局党组提出整改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的作用。督促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观看警示教育片《底线》《贪欲的迷徒》。

二是紧盯重要节假日,日常监督结合专项督查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期间督查,开展疫情防控、“秀绿便江”、“车位厕位”、居民自建房安全百日攻坚、安全生产、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全周期进行监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四是参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和实施过程进行督查。

已完成整改。

8.干部作风不严不实

(16)工作作风不实。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抓干部管理不严不实,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多名干部职工未进行签到考勤及迟到的情况,执法岗亭工作人员存在请假未履行请销假手续、外出办事不登记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平时考核工作。按照《永兴县城管执法局巡查执法队考核办法》《永兴县城管执法局专业执法队考核办法》对各巡查执法队进行每天不定时、不定路段抽查或必查,对各专业执法队每月进行考核常态化开展,每周小结、每月一汇总,每季度一点评。三季度,对各巡查执法的管理情况下交办函(微信)700余次,对各专业执法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执法队到现场处置,并下交办函(微信)共40余次,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在平时的督查、考核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请销假”有关制度严格落实到位。请假必需提前履行相关手续,不能临时请假,否则在每天的日常督查考核中一经发现,将视为缺岗或旷工,并按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月评”考核工作。《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作风“月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从2022年9月16日开始实施,严格从“按时出勤、在岗履职、队容队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自作风建设“月评”考核工作开展以来,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有了较大的改观,全局面貌焕然一新。

已完成整改。

(17)会议记录造假。局党组为应付上级有关检查,2020年4月8日召开的党组工作会议,研究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持人是刘永建,而会议记录上却明确由张源忠同志任组长,当时张源忠尚未到县城管执法局任职,会议记录明显造假。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会议制度。2022年8月18日印发《中共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做好了会前征求议题、制作会议议题表、会议记录后面签名等相关工作,落实专人如实进行会议记录。

已完成整改。

(18)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局党组在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办法不多、举措不硬。如自2021年取消加班补助后,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了较大影响,目前局党组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内部联动,提升队伍凝聚力。研究制定印发《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部联动执法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全局上下形成“一盘棋”思想,分工协作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如在9月份的校园周边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局内部联动,局机关各股室、专业执法队和二级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下沉一线,配合各区域巡查执法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效果显著。

二是严格考核,提高队伍战斗力。按照《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作风“月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严格从“按时出勤、在岗履职、队容队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倒逼干部职工履职尽责。

三是主动推荐,提高干部政治待遇。积极关心干部职工政治待遇局党组按照程序积极推荐刘尧勇、张永军两位同志职级晋升工作,组织专业人才参加全市燃气领域交流会。

四是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了党员义务夏季夜巡工作,协助各巡查执法队开展夜间城市管理工作。

已完成整改。

9.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9)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指导、监督不到位。如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邝英红既是单位财务分管领导,又是单位财务监督小组组长;何继礼既是发票审核员,又是监督小组副组长,廖丹雯既是出纳又是监督小组成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专题学习财务制度。2022年9月6日,由分管副局长组织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制度。

二是成立财务监督小组。重新进行人员分工,成立永兴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由马国清任组长、何继礼任副组长、刘慧芳任成员,邝英红为财务审批人员,李慧娟为审核人(会计),廖丹雯为出纳(经办人),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监督小组成员的财务监督作用,使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谨化。

三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各二级机构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落实民主集中制。

已完成整改。

(20)资金结算不规范。款项未直接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厂商,而是付给经手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隐患。如县城管执法局付君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物业管理费40800元,无单位授权委托书将款项转到许锐个人账户;2019年至2021年市政设施维修中所购买的维修材料既没有原始的购货单据,也无民工领用签字单,只有维修材料汇总单。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重新修订了财务内控制度,2022年10月8日,印发《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内控管理办法》《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三申五令要求财务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一定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下,未收到公司授权委托书的情况直接支付到公司,不再转入个人账户。

二是完善市政维修材料采购制度和流程。要求所有的市政维修材料采购必须两人以上前去采购,取得原始采购单据并登记好采购台账,并由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积极在电子卖场寻找相关的供货商,尽量通过电子卖场交易。如自7月份以来采购的冷补沥青材料款,都是通过电子卖场采购。领用材料落实“谁领取,谁签字”,如购买的维修材料领用到工地上,都必须填写领料单,且负责人、仓管员、领用人签字。7月份以来的市政维修材料采购、领用等都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已完成整改。

10.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

(21)采购项目监管不到位。县城管执法局在“牛皮癣”治理和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没有按要求坚持每日巡查,未发挥电话追呼监管作用,未及时督促中标方立行立改,致使县财政每年近30万元的费用没有得到有效使用,“牛皮癣”清理形同虚设,没有履职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牛皮癣”年年治理,年年一样。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牛皮癣”监管小组。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牛皮癣”监管小组。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绩效考核。加强对外包服务公司的绩效考核,三季度扣除“牛皮癣”外包公司外包资金300元。今年来追呼制癣者电话62个,教育57人,处罚5人,罚款1000元。建立了“牛皮癣”巡查、治理日志,台账齐备。

已完成整改。

(22)政府采购项目未按合同执行。存在分解政府采购项目,随意变更承建方的问题,如2019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已经确定了由文一文体公司中标,但局里又擅自将该项目的展板展示一块直接交与精益广告公司去做。

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重新修订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监督。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为财务装备股,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在合同中纳入具体的采购部门负责经办,发现未按合同执行的严肃追究责任。

已完成整改。

(23)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不严谨。如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立体花卉更换项目,2018年9月6日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报送的“申请立体花卉更换(8-9月)的报告”,8月份的花卉都已经采购完成了,9月份才向县城管执法局打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在以后的工作中杜绝先采购后报告类似问题的发生,一旦发生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开展约谈工作。由分管局领导对时任县园林所副所长马国清同志进行了约谈。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熟悉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已完成整改。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肃

11.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肃

(2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偶有“三重一大”工作因为事情急,人员召集不齐开会集体研究的时候,会先定个方案上报再跟班子成员通气。

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8月8日,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通过才能执行,加大了对二级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上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局党组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人员不到齐不开会研究,第三季度共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项。

已完成整改。

(25)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不完整。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领会不够,对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重视不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如2019年以来该局共提拔任用了25名中层干部,有14人只有局党组会议研究,没有进行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对试用期干部期满后缺少考察和研究环节,如2020年7年1日研究马国清同志任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期满后未见党组研究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8月2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从今以后严格按照《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开展考察研究。2022年10月14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本权同志带队到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马某某试用期任职进行了考察,民主测评率67%。马某某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已满,鉴于成立县人民公园服务中心正在筹备期间和其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11月1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马某某不胜任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保留马国清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主持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工作。

已完成整改。

(26)违规增设机构。局党组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存在突破“三定方案”增设机构现象。如根据县城管执法局“三定方案”内设8个股室、12个执法队,现以实际工作需要为由,擅自设立规划执法队,明确蒋伟为负责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了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2年8月26日,集中开展学习讨论,学习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制度等。

二是积极报批,根据新增工作事项的实际需要,报县委编委研究同意,2022年7月18日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增设内设机构规划执法队的批复》,我局按程序组建规划执法队。

已完成整改。

(27)对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存在招聘程序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如2022年1月17日党组研究招聘临聘人员崔双印、李世超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局党组没有及时研究是否正式聘用。对二级机构的临聘人员招聘把关不严。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在招聘保洁员时存在超年龄招聘,如崔丙桃(女,56岁)、李丙德(67岁)、李小红(女,57岁)。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传达学习郴组发〔2022〕2号文件《关于严禁新增编外聘用人员的通知》和永人社发〔2022〕17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到位,从2022年7月6日起未再新聘临聘人员。

二是签订劳务合同。经研究,崔双印和李世超于2022年4月12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三是解除劳务合同。崔丙桃、李丙德、李小红三人于2022年9月1日主动向永兴县忠仕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递交了辞职信,按照《解除劳务合同协议书》,于9月30日解除了他们三人的劳务关系。

已完成整改。

(28)干部教育管理重视不够。注重干部的使用,忽视干部的培养和监督,系统内干部职工违纪行为多发,2019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问责处理多达20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9月8日制定印发了《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工作作风“月评”考核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让广大干部职工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三观”,敬畏法纪、遵纪守法。第三季度谈心谈话42人次。

已完成整改。

12.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29)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现象,机关党建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总支会议只是安排布置工作,基本没有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参加支部党建活动少。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8月29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第三季度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局机关党总支牵头,成立指导检查组,10月初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并形成通报。

三是严肃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已完成整改。

(30)机关党总支领导作用发挥不强。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从2020年到2022年连续三年的支部承诺书一字不差,2020年与2021年的党支部工作计划雷同,但总支都直接签意见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发挥党组织作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10月初,局机关党总支深入各党支部指导检查党建活动,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开展第三季度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进行通报和批评。在第三季度的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中,对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在全局进行了通报,由分管局领导对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马国清进行了约谈。

已完成整改。

(31)党支部工作不严不实。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未能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所属五个党支部党务公开栏内容都没有及时更新;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党支部2020年未见上党课、党员积分、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记录。市政服务中心2019、2020两年有7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支部未按规定开展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2023年党员发展培养计划,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督促党员培养人落实培养职责,定期听取当缘分发展对象的汇报,掌握党员发展对象的思想、行动动态。

二是完善党员积分制度。局机关党总支结合实际,8月10日制定下发了《中共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党总支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制度(试行)》,各党支部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党员积分制度。

三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局机关党总支和所属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深入各党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工作并形成通报。按程序、按规定做好了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

已完成整改。

(32)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机关一支部党员许力、市政服务中心党员朱国贵、黄小军等党员长年在外务工,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未能按规定进行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转移许力同志党组织关系。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已与许力本人取得联系,同意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其居住地北湖区涌泉街道城南社区支部委员会,目前我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在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更新系统提出转接申请,局机关党总支和中国共产党永兴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

二是加强在外党员的管理。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党支部通过微信视频等形式组织朱国贵、黄小军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保证了在外的党员不失管,学习教育同步跟上。

已完成整改。

需延期整改的问题

(33)创新意识不强。局党组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思考不多、推进力度不大,且原来建成的智慧城管系统维护管理不到位,功能萎缩严重,城市管理仍然停留在原始阶段和初级水平。如2017年8月正式运行的智慧城管系统总投资额432.9万元,交由城管执法局管理使用,目前存在诸多问题。智慧城管市民APP应用开发不到位,也未与城管平台连接,智慧城管呼叫中心系统未开通使用;视频监控掉线严重,日均掉线170个左右,且无人脸识别功能;环卫考评、业务消息、GPS车辆、渣土管理和领导督办等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还存在软硬件不兼容和系统数据整合共享不彻底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智慧城管的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因智慧城管平台升级需要的资金较大,在当前财政资金十分吃紧的情况下,我局另辟蹊径,将智慧城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纳入“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内容,确保智慧城管平台既能升级,又不增加财政负担。

二是启动“智慧停车项目”,根据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安排,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并已入发改部门专项债需求库,正在启动与县银都集团洽谈特许经营协议,商谈智慧城管平台升级改造事项。2022年11月,智慧停车项目已到位资金3000万元,该笔资金已拨付到县银都投资集团。

正在推进中,延期整改至2023年10月18日。

下一步整改计划:与县银都集团洽谈特许经营协议,商谈智慧城管平台升级改造事项。

(34)综合执法工作不到位。汇华世纪新城业主将地下车位改车库问题,整治不彻底,仍有部分车库的卷闸门未拆除,已拆除的随时可能恢复;县城区违建案件存量较大,仅沙子江小区就有400多宗违建案件未得到有效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成车库问题整改。经现场调查核实,汇华世纪新城违规将停车位安装卷闸门约53个,我局已对小区物业公司(永兴县致和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在我局房产执法队的强力推动下,已拆除违建车库50个,未拆除的3个为小区配电用房和物业设备用房。同时我局已函告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果断处置到位,防止反弹。

二是依法查处违建,减少存量。城管执法局履行小区违建巡查、拆除职责的时间为2022年2月份,而沙子江小区400多宗违建都是在2022年2月之前存在的,且涉及人员多,属历史存留违建。为确保该片违建得到有效治理,我局将充分评估维稳风险的前提下,报县政府查违办分步分段开展整治工作;禁止增量,加大了巡查力度,确保每星期对沙子江小区巡查三遍,截至目前,有效制止占用公共区域擅自搭建钢结构3例、拆除3处占用公共区域扩建围墙行为,制止正在实施违建行为5起。

正在推进中,延期整改至2023年10月18日。

下一步整改计划:加大对沙子江小区的巡查力度,对新动工的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有效控制违建增量,责令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小区有违法建筑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落实报告制度。

(35)“停车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县城区现有车辆保有量2万辆,设定公共停车位3572个,中心城区“一车难停”问题十分突出,县城管执法局承担编制城市综合管理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面对群众关心的停车难问题上虽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其他也没有更多办法和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车位改造有序推进。与县住建局对接,目前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车位改造1700余个,根据改造进度,预计可增加800余个。

二是启动“智慧停车项目”,根据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安排,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并已入发改部门专项债需求库,正在启动与县银都集团洽谈特许经营协议,商谈智慧城管平台升级改造事项。2022年11月,智慧停车项目已到位资金3000万元,该笔资金已拨付到县银都投资集团。

正在推进中,延期整改至2023年10月18日。

下一步整改计划:与县银都集团洽谈特许经营协议,启动“智慧停车项目”相关程序。

三、深化后续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一)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总结,组织召开一次整改落实工作调度会,举一反三,深层次剖析,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调度正在推进中的问题予以落实到位。

(二)落实报告销号制度。积极与十三届县委专项巡察组及相关部门的对接和汇报,做好问题整改落实相关资料收集汇总,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报告销号,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程序办理延期手续,说明延期原因以及困难等。

(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狠抓城管主责主业,狠抓城管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树立城管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5522325;信箱:yxcgj5522325@163.com;联系人:胡治国。

 

中共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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