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0-01

中共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28 11:04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5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整改工作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工作,巡察延伸至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中心、县良种繁殖场等5个单位。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农业农村事业发展。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一是为推动整改落实,夯实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执法队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了办公室,由联系纪检工作的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二是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监督工作。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整改工作责任。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一是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参加会并对会议进行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了认真研讨,深入分析,对每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根据职能职责和局党组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并下发了《中共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三是适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掌握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三)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细。一是根据整改方案,由局党组成员牵头,组织所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对涉及的整改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安排。进行回头看,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当中并及时做好整改材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多次对该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对整改工作中遇到问题难以解决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解决,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较低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

  总体来看,截至目前,巡察反馈三类23项54个具体问题。其中已有42个具体问题完成销号,8个具体问题还未整改到位(22、32、33、40、44、49、52、53);延期4个(1、2、4、7)。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标对表,从严从实整改落实

  (一)反馈问题:党的领导有待加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粮食安全保障不到位

  (1)关于农户种粮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永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下发了《永兴县2023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永兴县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永兴县2023早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万亩综合示范片创建方案》、《永兴县2023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永兴县2023年水稻二化螟综合防控技术方案》、制定了《永兴县2023年水稻新品种展示项目实施方案》、《永兴县2022年水稻机械化服务奖励补助方案》、《永兴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县先进种粮大户的通知》,农户种粮收益得到保障,种粮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整改完成情况:未整改到位、需延期。

  (2)关于耕地“非粮化”和抛荒问题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2021年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每年底对各乡镇(街道)耕地抛荒和耕地“非粮化”治理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对属于基本农田且连续弃耕抛荒两年的,按规定收回其耕地交给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耕种;三是建立了耕地抛荒治理(销号)台账;四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是加强对种粮大户及种粮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六是严格执行和兑现种粮补贴政策; 七是强化对乡镇(街道)粮食生产考核,并列入全县“双单制”考核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未整改到位、需延期。

  (3)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拨付工程款;三是印发了《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的通知》;四是印发了《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4)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不快。我县农机普及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社会化服务设备设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我县社会化服务的真实情况;二是下发了《永兴县2022年水稻机械化服务奖励补助方案》;三是下发了《永兴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需延期。

  2.农业产业化推进不理想

  (5)关于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指导申报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对现有的粮食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永兴县高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培育。目前已有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了2022年贷款贴息,已通过了县级核实,待市级审核;

  三是强化了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训。进一步促进了永兴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6)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示范效应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永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永兴县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的标准、申报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此文件开展监测申报认定工作;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行异常情况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永兴县经营异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异常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三是开展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7)关于蔬菜产业发展不够快。党组对蔬菜产业的引导、支持力度不大,推进效果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永兴县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永兴县蔬菜工作要点》;二是蔬菜产业规模逐年扩大,由2022年的4.35万亩,扩大到2023年7万亩,按县政府提出的确保每年有15万吨优质蔬菜供给大湾区的目标今年有望超额实现。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需延期。

  (8)关于休闲农业发展质量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二是将西河湾稻花园农旅项目向县发改局立项,完成了西河湾稻花园休闲农业农旅项目平面布置图和构想;三是指导沃原、前进农庄拓展农耕文化馆等功能,开展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四是组织文旅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3.农产品安全保障不给力

  (9)关于农产品检测未能实现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永兴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永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二是印发《永兴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三是召集乡镇分管领导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召开粮食生产工作调度会,对质量安全巡察整改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强化督导,推进县乡检测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0)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滞后。开展高毒农药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不够有力,指导科学合理销售和使用农药还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与全县农药经营门店签订农药安全经营、诚信经营责任状,确保农药经营安全;二是根据新《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者实施定点经营、专柜经营、实名制采购措施;三是指导农药使用者使用农药,减少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风险;四是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用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对全县的农膜回收网点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乡镇统一了标识标牌,对废旧农膜应收尽收,并要求统一建立回收台账;六是通过积极争取,我县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项目资金700万;七是对全县3个秸秆回收网点进行了现场督导,目前三个秸秆回收网点都已正常开展秸秆回收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1)关于严格管控区耕种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永兴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政策宣传工作方案;二是深入全县严格管控区进行退出水稻生产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政策宣传;三是指导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与严格管控区耕地种植农户签订了退出水稻生产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承诺书,并现场对种植户进行政策宣传;四是督促严格管控区相关乡镇对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意向进行了摸排,并建立了核查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4.农村人居环境需提质

  (1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永兴县城乡风貌提质工作调度会,成立了永兴县城乡风貌体质专班和人居环境整治专组,下发了《关于明确城乡风貌提质工作县级领导联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永兴县城乡风貌提质拆危拆旧工作再动员再升温的通知》、《永兴县城乡风貌提质督导工作方案》、《永兴县西河乡村振兴示范带改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以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二是实行每季度一明察一暗访一排名,根据专班和专组督察情况,下发了《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关于2022年度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考核排名的通报》、《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永兴县城乡风貌提质拆危拆旧工作第一周开展情况通报》5期、《永兴县全域推进城乡风貌提质拆危拆旧工作第一期激励情况情况通报》共3期;三是下发了整改意见书7份、交办函5份。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3)关于规范村民建房进展不快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将规范村民建房工作纳入“2+5”指挥部重点工作内容,并纳入县“红本”项目管理进行专项考核。下发了《中共永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全县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第一季度考核工作方案》,组织乡镇(街道)签订《2023年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责任状》;二是召开了部门工作调度、业务培训会;三是建立了巡查制度,坚持每个月不少于2次巡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4)关于美丽乡村创建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县级美丽乡村创建的通知》,申报了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两个、申报了2023年永兴县美丽屋场10个、申报了县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36个;二是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创建工作指导。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5.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15)关于执法硬件缺乏。如缺少执法车辆和快艇,遇到夜间电鱼捕鱼无法执法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广泛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等政策的宣传,做到全民知晓,人人参与的“禁捕”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制定了《永兴县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组行动方案》;三是积极争取渔政执法装备项目经费,改善执法装备,继续建设智慧渔政二期项目;四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并对办结案件15日内进行公示;五是制定“永兴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车辆管理制度”,将执法车辆(湘LK5945)并入县“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6)关于执法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执法人员参加“长江十年禁渔大讲堂线上轮训”、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等;二是学习《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派员参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办的“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战练兵”大比武活动;四是增加执法力量,规范办案程序,案卷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7)关于执法震慑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广泛开展普及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开展创业与农业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完成“智慧渔政”系统的一期项目建设;四是加强与县公安局、市监局、乡镇(街道办)等部门联动,特别是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水域的开展多次夜间巡查蹲守;五是重点水域的乡镇、村配设护渔员,实现县、乡、村三级信息联通工作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8)关于执法面不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禁捕退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农机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农业领域执法全覆盖;二是对豇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从源头打击不合格农产品;三是加强部门联,禁捕联合执法与资兴、苏仙、安仁签署了合作协议;与公安局建立非法捕捞案件渔法认定、渔具鉴定等联合机制;与市监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方案;与生态环境局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农案件线索筛查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6.重点工作成效不理想

  (19)关于统计工作争先创优意识还不够,个别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会;二是召开了入库、入统企业主的培训;三是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任务4649万元,永兴大地农机家兴米业新建项目投资任务1.2亿元,高泽生态农业种植基地项目投资任务6200万元,合计2.2849亿元(县政府下达任务2亿元)。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0)关于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无专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永兴县农业农村局涉密资料保密制度》,明确局保密管理员;二是组织学习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违法违规案例通报;三是购买专门用于存放涉密资料文件柜;四是下发《永兴县农业农村局涉密文件资料存储和内部文件传输整治工作方案》,张贴《保密须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7.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虚以应付的现象比较突出。

  (2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理论学习存在以干代学、以忙挤学现象,不能持之以恒,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现场观看党的二十大直播并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制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制定了《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按照六个环节,组织了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是特邀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平同志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2)关于学习氛围不浓,集中学习和讨论做得不够,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存在形式主义现象。虽然制定了相关学习制度,但是没有长期坚持,不能常态化、常效化的开展,且大多是标题式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各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党员干部学习二十大抄写读书笔记5篇以上、并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制定《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纳入绩效考核。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学习强国学习参与度不高。

  8.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工作水平、工作成效存在一定差距。

  (2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了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工作总结的内容,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双单制”考核要求;四是对局属二级机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督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4)关于“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方案,建立了意识形态九项工作运行机制和阵地管理制度;二是进行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工作;三是明确专人为局工作微信群管理员;四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四是对局涉法轮功人员严格实施“五包一”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5)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开展对局属二级机构进行一季度的意识形态督导工作;三是会议记录中出现错误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二)正风肃纪有待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温差

  9.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得不牢。

  (26)关于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开展例行谈心谈话;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三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贪欲的迷徒、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三是对所属二级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督促其履职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偏松偏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参加监督单位的重要会议;二是加大对 关键领域、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三是积极开展与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0.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

  (28)关于职能“中介化”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种植面积核查工作方案》;二是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核查相关工作;三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暂不解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录入外聘人员邓华平。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9)关于资金使用任性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交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的请示并得到批准;二是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办公楼检修改造事务,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通过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永兴祥和建筑有限公司中标;四是与郴州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30)关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责任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永兴县村民“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关于明确我县 2023 年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完善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前进行审批;二是履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审批程序,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31)关于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二是摸清本单位国有资产底子并建立了台账;三是向县政府请求解决原种子公司平台漏水的报告;四是规范了出租资产的报告,并归档;五是向县政府提出盘活国有资产的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32)关于村级财务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财政局共同制定下发《关于举办全县 2023 年度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的通知》、《关于推迟举办 2023 年度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的通知》(永财会〔2023〕25 号) 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方案(审议稿)》、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村级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根据督查情况下发了《永兴县2023 年村级财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

  (33)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纠错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经营权证错误信息纠正实施办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程序的通知》文件,制定了《永兴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经营权证错误信息纠正实施办法》;二是组织乡镇分类上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错误信息;三是积极向省市对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

  11.项目管理责任缺失。

  (34)关于合同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技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中心巡察整改部署会;二是中心人员一行到湘阴渡大地农机专业合作社与负责人彭雄武的儿子彭家兴进行了协商,对方愿意按照整改措施要求重新签订一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协议;三是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进行了廉政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35)关于随意转让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技推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中心巡察整改部署会;二是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对对相关经办人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进行了廉政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36)关于项目审批、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规模土地流转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了《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第36项第1小项整改方案》;二是核查出规模以上土地流转项目和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虚报面积10838.13亩,虚报补贴金额424417.3元;查出冒领面积总816亩,冒领总金额38480元;三是追缴、扣减虚报资金42.44万元,处置冒领资金38480元;四是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含项目管理);五是开展了项目管理业务培训。

  受污染土地治理项目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了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叶面阻控剂喷施问题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二是以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面积数为依据,对三个标段项目实施村的面积数据进行比对,对三个标段的实施面积确认表复印件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根据核实结果对三个标段的项目合同资金额进行核减。根据认真核实,计划核减三个标段项目资金81.99万元。目前一标段已拨付140万元,未付金额120.5595万元,二标段已拨付201.2435万元,未付款金额 57.7849万元,三标段已拨付99万元,未付款金额 230.6697万元。待下次对余款进行支付时,将根据此次整改的结果,对三个标段的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核减。

  冷库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管理办法》;二是联合湘阴渡街道办进行了调查核实;三是局党组对相关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对政策文件的业务学习,对相关申报资料和验收资料查漏补缺;四是联合乡镇、村开展了2020年-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回头看”;五是通过内网发送《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需求摸底》到全县各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展了政策宣传和需求摸底工作;六是向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申报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项目县,争取省市项目补贴支持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七是编写了项目宣传资料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微信群进行了广泛宣传。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2.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

  (37)关于代理机构确定方式有待改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财政局采购办对接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工作;二是根据《湖南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公司遴选制度、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纳入了永农发〔2023〕21号《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是经局党组研究,规范招投标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38)关于竞争性谈判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与县财政局采购办对接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工作;二是根据《湖南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公司遴选制度、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纳入了永农发〔2023〕21号《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是经局党组研究,规范招投标程序;四是严格监督管理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活动和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五是坚持招投标工作实行谁签字、谁负责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39)关于差旅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立行立改。巡察期间,财务股协同巡察组共查处未据实报销差旅费共计71人次,金额19754元,已及时存入永兴县监察委员会涉案资金专户。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40)关于超范围发放基层农技员进村入户补助、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减负工作补贴、歌咏比赛服装、疫情防控误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超范围发放基层农技员进村入户补助5000元已全部清退,超范围发放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减负工作补贴、歌咏比赛服装费合计7060元,已基本清退上缴,除一位同志未外。二是修订下发《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开展学习并严格按照此文件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

  (41)关于重复发放10名工作人员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工会物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所涉单位重复发放的工会物资款6000元,已全部清退上缴;二是组织开展学习工会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42)关于2021年3月和2022年1月,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发放乡镇(街道)农技站公职人员违规兼任草地贪夜蛾监测点测报员劳务费共计2.94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项目资金使用“回头看”;二是开展违规发放资金清退工作,涉及乡镇农技员兼职草地贪夜蛾测报员领取的2.94万元劳务费已经全部清退上缴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管理制度,在项目资金使用上,都要通过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43)关于县良种场存在滥发津补贴及公款请吃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良种场改革步供,正在清产核资;二是因新企业正在申请注册中,待新企业成立后严格按照企业的标准确定津补贴发放的范围和金额;三是制定了良种场公务用餐管理制度,严格对口接待,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杜绝公款请吃现象;四是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监管力度,做到遵纪守纪。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4.财务管理不规范。

  (44)关于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到位,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了大部分往来账户长期挂账款项;二是制定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往来款项财务管理制度,下发《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四是县农经站欠财政非税收入资金7854.09元已于2023年3月28日全部清还。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

  (45)关于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2023年1月起收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已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并缴存非税收入专户。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贯彻新时期选人用人机制有落差

  15.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有偏差。

  (46)关于一是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二是印发《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是制定了《永兴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47)关于一是突破“三定”方案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了《永兴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精神;二是人事工作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相关要求;三是对全局干部的任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相应的调整;四是印发了《关于2023年局干部职工分工调整的通知》文件;五是对局所局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7.人员借用不规范。

  (48)关于借用人员审批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二是对借用人员审批手续不完善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调整,按要求安排;三是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借调人员进行摸排。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18.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不到位。

  (49)关于一是编外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办理编外聘用计划。二是个别编外聘用人员从事重要岗位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务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了《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二是通过县人社局人才市场公开招聘后,与永兴县忠仕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书后分别与蒋小山、邓华平两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三是在全局岗位设置、人员任职、监督体系等方面开展了自查,并重新制定了《永兴县农业农村局领导成员分工调整》、《永兴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分工调整》文件。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第2条未完成整改。

  19.干部流动机制不畅,教育管理不到位。

  (50)关于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干部职工分工进行调整,原人事股股长轮岗到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原财务股干事轮岗到种植业管理股;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三是建立干部职工去向登记本;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迟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五是对未在局机关实行指纹打卡情况进行了约谈并进行打卡签到。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0.因私出国(境)管理缺位。

  (51)关于虽建立了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相关台账,但截至2022年9月份,仍有3人的护照未上交局人事股统一保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二是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人员护照进行全面摸排;三是3名工作人员的护照已上交局人事股由专人统一保管;四是加强对新进人员的管理,并已将其港澳通行证上交人事股统一保管。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2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52)关于一是局党组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研究党建工作不够,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对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门研究党建工作;三是按环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按要求开展了“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第2条未完成整改。

  22.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

  (53)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党支部按要求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三是研究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四是组织各支部书记进行“双述双评”工作;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六是严格按照党支部手册的内容,规范开展党建活动,据实填写支部手册。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未完成,第6条未完成整改。

  23.支部“五化”建设有差距。

  (5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按程序发展党员;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是按规定核算党费核报表,做到党费按月缴纳,季度缴存;四是各支部按要求将党建工作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三、立足长远长效,深化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总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聚焦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5561957;邮箱:365348378@qq.com,联系人:卢玲。

  中共永兴县农业农村党委(党组)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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