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进家
“没想到在家里就能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感谢巡察组为我办理了一件实事、一件好事。”日前,家住永兴县沙子江社区的欧阳女士,拉着永兴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欧阳女士八年前在沙子江社区购买了一套安置房,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其丈夫。考虑实情,夫妻二人决定更换产权人。于是,欧阳女士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政策,工作人员告诉欧阳女士,按照不动产登记政策,凡是涉及产权处置的,必须要产权人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现场进行办理。后来,欧阳女士几次到窗口了解,得到的答复还是一样的。
这就难倒了欧阳女士一家人,因为她丈夫十年前患病导致下半身瘫痪,在轮椅上生活,到窗口现场办理非常不便。这件事,成为了欧阳女士夫妻二人的烦心事。
今年,永兴县委第十三届第一轮巡察启动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巡察,了解了欧阳女士的这件烦心事。
“我们何不换个思维来思考,能否让不动产登记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巡察组在召开讨论会时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建议该局在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派不动产登记服务人员“进家门”服务,深入欧阳女士家里办理。
县自然资源局采纳了巡察组的意见。于是,巡察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到欧阳女士家里,工作人员引导其丈夫在申请书上签字、按手印、拍照等。
“感谢你们上门服务,为我解决了难事。”当欧阳女士拿到办好的产权转移手续时,她丈夫竖起大拇指高兴地说。
解决小事情,赢得大民心。我们离开欧阳女士家里后,一汩汩暖流涌上心头,脑海里不断浮现欧阳女士夫妻二人的激动、兴奋、感谢。做好巡察工作,既要“身入”,更要“心至”,乐解群众“急难愁盼”,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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