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0-01

“巡”回迟到3年的红利

发布时间:2022-05-06 08:42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刘翠梅 何名华 【字体:

“我们村的村干部不管事,我们村的集体经济也没人去管......”。2022年3月11日,入驻金龟镇开展常规巡察的永兴县委第一巡察组接到第一个举报电话,但是反映人在电话里并没有把事情表述清楚。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巡察组下沉到举报人所提供的山下村了解情况。通过深入与该村党员干部的交谈,了解了事情的原委。2019年,为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全市大力推行村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1+N”运作模式。当年,市级财政部门拨付5万元产业引导资金给山下村,经村支“两委”硏究,决定把这笔资金以村集体的名义入股了恒旺专业合作社,合同约定每年按投入资金的10%分红。但是,3年过去了,运作正常的恒旺合作社,分红款却一直没兑现!

每年分红款5000元,钱虽不多,但却是村集体收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否存在内外勾结损害村级集体经济的行为呢?

经调查,主要是村干部碍于面子,一直未向恒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催讨该笔分红款。同时,金龟镇党委对村级关心不够,工作落实不细,对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导致实施该项目时与山下村达成的书面协议没有落实到位,未按约定兑现分红款。

事情查明后,巡察组立即责成山下村支村“两委”立行立改,追回了这笔迟到三年的分红款1.5万元,并要求金龟镇党委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村集体经济收入盘清家底,做到“颗粒归仓”,应收尽收,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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