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服务指南 我要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
一、事项名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二、联办事项:否。
三、受理条件:
1、申请人必须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资料和相关手续;
2、被申请机关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有权颁发登记证的机关;
3、申请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申请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
四、办理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五、申请材料:
1、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3、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4、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5、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及安装验收记录
6、使用单位现场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
7、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备注:申请资料可在网上下载。具体操作:登陆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xx.gov.cn)→ “政务服务”→“部门服务”→选择实施部门“县住建局”→选择办理项目“涉及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材料下载”。
六、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办结。
七、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免费办理
2、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九、审批结果: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十、结果送达:自行领取或免费邮寄
十一、咨询途径: 0735-5569062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0735-5525062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点: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县政务服务大厅南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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