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公司简易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的申请主体
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申请条件
在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办理登记内资企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20天后1个月内向本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法人公章。
四、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
承诺办结时限:1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地址):
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办永兴大道371号县政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4、5、6号受理窗口;
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办晶迅大道5号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受理窗口。
网络提交: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联系电话:0735-5539039 0735-553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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