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业务办理服务指南(三)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 张贴宣传品审批
一、提交材料:
1、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申请表;
2、广告效果方案;
3、广告构架设计图;
4、场地协议。
二、办理条件:
1、因广告和宣传需要,确需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道路或其他市政公用设施设置或发布广告和宣传品;
2、广告内容必须健康合法,广告设计必须有设计方案,符合市容市貌标准,做到安全牢固,整体协调;
3、大型户外广告应取得产权单位的同意;
4、高位户外广告应有抗风荷和避雷等安全措施。
注:1.《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建筑物屋顶不宜设置大型广告设施,三层及以下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广告设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城市车行道、转盘和桥梁上不得设置有碍交通的广告。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四、承诺期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无
六、收费标准:无
七、投诉监督电话:0735-55350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