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6-24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财政局窗口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13 09:06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办理竣工验收环节

综合窗口咨询电话5569059

 

一、提交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

2、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地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征<拨>用地地批复)

3、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平面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

6、国有土地批准用地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对照图(含原批准用地面积红线图及现实际用地面积蓝线图)(国土局测绘队)

7、房产建筑面积测绘表(房产局测绘队)

8、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票据。

二、办理程序:

综合窗口受理→财政窗口、国税窗口、地税窗口、规划窗口、城管窗口、建设窗口、人防办窗口→综合窗口打印循环表→开票窗口开票→银行窗口交费→综合窗口打证审核→规划窗口、建设窗口打证→财政窗口发证。

办理土地出让环节

财政窗口咨询电话5569056

 

一、提交资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

二、办理程序:财政窗口受理→国土窗口、地税窗口→综合窗口打印循环表→开票窗口、地税窗口开票→银行窗口交费。

三、办理期限:即时办结。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土地出让金按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的成交总价款全额征收。

 

二手房(房改房)转让环节

财政窗口咨询电话:5569056

一、提交资料:

1、房屋买卖合同。

2、房产证和国土证复印件。

3、土地登记审批表。(国土局)

4、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5、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评审表。

6、公证书。(赠与和继承需提供)

二、办理程序:房产局窗口受理→国土窗口、地税窗口、财政窗口→综合窗口打循环表→开票窗口开票→银行窗口交费

三、办理期限:即时办结。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土地收益金根据地税局核定的房屋转让总价款的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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