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县本级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
永兴县县本级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
政策 类别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涉及部门 |
兑现 层级 |
是否进驻综合窗口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备 注 |
税费 优惠 |
1 |
我要申请减免房产税 |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湘政发〔2020〕3号)(湘财税〔2020〕7号) |
税务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谭爱军 15096162669 |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当期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
税费 优惠 |
2 |
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湘政发〔2020〕3号)(湘财税〔2020〕7号) |
税务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谭爱军 15096162669 |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当期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
融资 贷款 |
3 |
我要申请“银税互动”企业纳税信息推送 |
拓宽“银税互动”范围,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A级、B级、M级(新设立企业)。(湘税发〔2020〕37号) |
税务、银保监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邓雄伟 13707352789 |
受理对象为新设立企业。 |
就业 用工 |
4 |
我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
2020年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湘政发〔2020〕3号) |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张慧芝15115523065 |
|
就业 用工 |
5 |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湘政办发〔2020〕20号) 对《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规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普遍提高50%。原有规定上浮的地区和人员,按原有比例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叠加享受。由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紧缺职业(工种)的,普调后其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的规定仍继续执行。(湘人社规〔2020〕2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市、县级 |
是 |
邓名志 13975559555 |
|
政策 类别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涉及部门 |
兑现 层级 |
是否进驻综合窗口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备 注 |
就业 用工 |
6 |
我要申请培训补贴 |
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湘人社规〔2020〕5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市、县级 |
是 |
邓名志 13975559555 |
|
就业 用工 |
7 |
我要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户籍所在市州以外)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市、 县级 |
是 |
王国亮 13517356502 |
仅限于为防疫物资重点名单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业。 |
就业 用工 |
8 |
我要申请免费经营场地 |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国办发〔2020〕6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市、 县级 |
是 |
王国亮 13517356502 |
受理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办的创业实体;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
就业 用工 |
9 |
我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返还60%)。(湘政发〔2020〕3号)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曾宪芳 13517356532 |
|
就业 用工 |
10 |
我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平台就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湘政办发〔2020〕20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市、 县级 |
是 |
王国亮 13517356502 |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要求,将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和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等两类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 |
政策 类别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涉及部门 |
兑现 层级 |
是否进驻综合窗口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备 注 |
就业 用工 |
11 |
我要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湘政办发〔2020〕20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谷新容0735-5538606 |
|
就业 用工 |
12 |
我要申请见习补贴 |
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受理期限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湘政办发〔2020〕20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 |
市、县级 |
是 |
廖志军13017350498 |
受理对象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象是高校毕业离校且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有失业证) |
财政 奖补 |
13 |
我要申请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租金奖补 |
对2020年2月—6月期间,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适当租金奖补。(湘政发〔2020〕3号) |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廖淑苹0735-5569791 |
|
财政 奖补 |
14 |
我要申请育秧成本补助 |
在全省66个早稻生产重点县市区支持发展300万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稳定水稻生产面积。省财政按集中育秧面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育秧成本补助。(湘农联〔2020〕19号) |
农业农村厅、财政部门 |
省、市、县级 |
是 |
刘智勇 13707352789 |
受理期限为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运营 成本 |
15 |
我要申请暂缓缴存或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国办发〔2020〕6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市、县级 |
是 |
黄艳萍1527415422 |
受理对象为2020年6月底前 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 设工程项目 |
税费 优惠 |
16 |
我要申请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湘政发〔2020〕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
税务部门 |
县级 |
是 |
谭爱军 15096162669 |
|
政策 类别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涉及部门 |
兑现 层级 |
是否进驻综合窗口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备 注 |
税费 优惠 |
17 |
我要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
税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县级 |
是 |
曹小柱 139757866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