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文字解读:永兴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06 11:43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浏览量: 【字体:

  2023年10月22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宾心华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有关法律、文件、会议和讲话、指示精神,研究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民政有关事项(长者餐厅和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李光红和王火顺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等工作(事项),审议了《永兴县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贯彻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郴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强化担当作为、 攻坚克难、大干快上 ,为全面落实“ 三高四新” 美好蓝图,坚定不移朝着建设现代化新郴州的目标书写永兴篇章。

  三、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冬季攻 势” 视频部署会精神、郴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暨 “ 利剑护蕾 ·2023” 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为全县社会平安稳定保驾护航。

  四、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进一步抓好耕地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了永兴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永兴县2023 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审议稿) 》,会后根据相关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要强化农业资金资源整合,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促进全县农业产业提质升级。

  会议审议了《永兴县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办法》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永兴县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办法(审议稿)》, 根据会议相关意见,并从规范性、服务性和可操作性的角度考虑,进一步修改完善,完善后按程序行文。

  2.《永兴县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办法》出台后,一要强化管理,要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的责任,强化执行和监督管理,确保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规范到位;二要适度赋权,对一些小额开支、小的事项,可以依法依规赋权给村(社区) ,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会议听取了民政有关工作(长者餐厅和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床位改造项目)情况汇报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提请研究事项:一是同意《永兴县长者餐厅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审议稿) 》,根据就餐人数及考核结果对长者餐厅实行奖补措施,试行一年,奖补资金据实纳入县财政预算。二是同意实施永兴县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床位建设项目。

  2.要抓好长者餐厅建设相关工作,切实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会议听取了李光红、王火顺勇救落水人员先进事迹的汇报

  会议明确:

  同意李光红、王火顺为永兴县2023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