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20-05-13 11:06 来源:政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县本级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事项名称: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适用范围: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

    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

(一)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申报方式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惠企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受理  

联系人:谭爱军           咨询电话:15096162669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5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3工作日(根据申请人申报情形不同,办结时限不同)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材料清单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备注

备注

1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原件

 

 

2

减免税申请报告

原件

 

 

3

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4

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需办理事项

所需材料

备注

 

 

 


八、基本流程

 “我要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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