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1-11-12 15:31 来源:政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适用范围: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失地农民、军队退役军人、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残疾人等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以及在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一条街、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农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场所内开办符合产业政策范畴的注册2年内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享受场地租金、一次性开办费、商标补贴等创业补贴。  

三、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联办)事项

四、申报方式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六稳”“六保”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永兴县人民路2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受理

联系人:王国亮          咨询电话:0735-5522850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0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材料清单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及要求
(原件/复印件)

备注

备注

1

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原件

 

 

2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加盖公章

 

5

毕业证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

6

学历认证(教育部门提供)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7

被征地农民证明、返乡创业农民工、贫困劳动力证明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被征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贫困劳动力提供

8

转业证或退伍证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退役军人提供

9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提供

10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

11

残疾人证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残疾人提供

12

租赁合同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申报场地租金和一次性开办费提供

13

缴纳租金凭证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申报场地租金和一次性开办费提供

14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申报场地租金和一次性开办费提供

15

商标注册证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申报商标补贴提供

16

注册费发票

复印件

核原件、加盖公章

申报商标补贴提供

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需办理事项

所需材料

备注

 

 

 


八、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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