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01 16:12 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 【字体:

2020年,县发改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1-12月,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1亿元,同比增长8.8 %。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236亿元,增长73.4%;5000万元以下项目完成投资58.9亿元,下降 52.1%;房地产完成投资5.96亿元,下降 39.9%;产业投资完成 267亿元,增长10.3 %;工业投资完成177亿元,增长30.8 %;工业技改投资完成91亿元,增长3.8 %;高新技术投资完成 62亿元,下降1.2 %;基础设施投资51.8亿元,增长25.1 %民间投资完成268亿元,增长12.4 %。

(二)立项争资工作情况

1-11月,全县累计到位上级补助资金16.5亿元(不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和特别国债),占年度目标任务123.7%,其中经常性资金8.6亿元,非经常性资金7.9亿元。

1、争取较大的专项资金。一是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项目12694万元,目前已到位11949万元;二是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到位3244万元;三是卫生领域建设资金到位1100万元;四是工业技改专项资金到位2081万元;五是申报了“135”工程升级版第二批标准厂房27.9万平方米,已通过验收,预计可获奖补资金3348万元,今年可到位1674万元。

2、争取政府专项债。截至目前,已累计到位政府专项债3.19亿元,其中第一批0.75亿元;第二批1.41亿元;第三批1.03亿元。

3、争取抗疫特别国债。截至目前,争取抗疫特别国债7400万元,分配到县城南高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太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附属工程等6个项目7100万元,其他抗疫支出300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情况

1、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照“突出民生、确保实效”的原则,编制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项目59个,总投资估算4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3亿元。其中重点政府投资项目20个,总投资估算36.7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03亿元。前期项目24个,总投资估算9.8亿元。

2、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按照中省项目要求的时间节点,建立健全中省项目管理台账,将一中南校区、城南新区综合开发、公安“三所合一”、采煤深陷区等20个项目列为县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并纳入“四联四包”制,实行中省项目建设“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对项目推进滞后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项目实施。

(四)重大产业项目工作情况。

我县2020年重大产业项目为55项,年度计划总投资118.1亿元;1—11月完成投资141.13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9.5%。

1、纳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2个,截至11月底止,长鹿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完成本年度计划总投资累计11.154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11.54%;腾驰稀贵金属综合回收项目完成本年度计划总投资累计6.319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26.39%。

2、纳入市级重大产业项目23个,计划年度投资60.24亿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101.6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68.77%。

(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工作情况

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是国家首批试点的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根据省市发改委三批次的投资计划文通知,我县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等三个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12694万元,已到位11949万元。加强重点采煤沉陷区项目建设调度,我县重点采煤沉陷区15个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2017年6个,2018年3个,2019年3个,2020年3个)。截至目前,15个中央预算内项目已开工13个,马田胡碑下和县城至灵坎桥公路工程2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组织对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工作进行评估。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自评报告》,从2016年至2019年,对我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面治理工作进行自评,并顺利通过国家的评估考核。9月,经国家及省发改委审查评估,同意永兴县继续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支持的重点采煤沉陷区名单。为了继续扎实稳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发改地区〔2020〕651号),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湖南省永兴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经多次修改调整,目前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

(六)粮食安全工作情况

1、完成耕地保有量52.7万亩,粮食种植面积68万亩,粮食产量30万吨,育制种18万亩,东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3万亩,粮食生产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95%,大力发展优质粮食15万亩和高效农业生产,加快耕地土壤污染防治3000亩和耕地安全利用。

2、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制定《永兴县2020年粮食收购工作方案》和《永兴县2020年临储粮收购处置方案》,积极实行订单农业15万亩,全力推进市场化收购2.5万吨,抓好临储粮收购工作,无“卖粮难”现象;落实临储粮收购贷款资金3000万元,组织临储粮收购。安排临储粮贷款利息、费用和处置损失等补贴资金。

4、守住粮食质量底线,强化粮食流通秩序监管,优化粮食市场环境。2020年全面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提高粮食质量监测能力,2020年检测粮食质量样品470个。加强粮食生产、流通领域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建立生产管控区、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制度,2020年出库政策粮食6000吨,无超标粮流入口粮市场;烘干粮食25000吨,落实产业发展资金250万元;2020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增幅8.4%。

5、制定一系列相关文件,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领导,加强粮食储备,日常保持粮食库存27000吨,其中县级储备粮6000吨,市场粮食稻谷6000吨,农户储粮150000吨,食用油500吨。组织粮食加工20000吨和调度27000吨,保供稳价,普通晚米2.2元/斤、优质米2.7元/斤。设立县城5个县级应急城镇粮油供应点(店)和21个乡村粮油应急供应店,以及其他粮食销售网点共40个开展粮油供应,构建覆盖城乡的粮油应急供应市场体系,确保人们生活需要。疫情高风险期间实行日报制度,低风险时期周报、月报制度,准确掌握粮食库存、供应情况,监测市场动态。

(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广泛宣传惠企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转发市有关部门下发的复工复产优惠政策等相关文件,通过网站媒体、微信群和QQ群发放给相关职能单位开发区及园区企业,每月29日前向县内16个省市监督测评点询问是否享受了“干货”政策,对监督测评员反映“干货”政策未落实的问题。截至11月23日,各相关企业全已享受了优惠政策。

2、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一次办结”改革,简化流程,提升审批效率。首批100项和第二批77项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部落地,全面推进全市通办,实行网上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平均提速70.6%,最高达99%。目前平台办件达到45700件。二是设立“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窗口”梳理惠企政策17项,并制定服务指南,制作 “惠企政策一本通”,并在门户网站设立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专栏。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11月20日享受增值税小微政策减免增值税747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下调减免增值税7672万元。已享受增值税税率优惠企业1114户次,税额共计752万元。对229户次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等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免增值税181.28万元。落实2606户次在蔬菜、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等免征增值税98.93万元。对225户次减免企业所得税680万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半征收的31823户次,减免487万元。房土两税减免约133.07万元。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提速审批时限。县发改局会同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几个单位积极引导项目单位,在工程改革系统申报项目,一对一指导项目单位报建员全程申报项目,截至目前,在工程改革系统新建、迁移项目33个。

3、监管行政办事效能,提升行政机关服务质量。截止到2020年11月23日,网上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件共受理228930件,办结228881件,咨询32件,回复32件,办结率99.97%,法定提速率94.78%,承诺提速率85.65%。

(八)国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2020年3月出台了《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永兴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2020年11月出台《关于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或保障区域范围内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永车改办〔2020〕2号)《关于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的通知》(永车改办〔2020〕3号)。全县318个事业单位的车改实施方案完成了审批,发放车补人员2005人,其中:县委、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及以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本级7个,发放车补人员116人;县直党政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所属公益一类且财务未独立事业单位(简称党政机关内设事业单位)183个,发放车补人员1692人;其他事业单位128个,发放车补人员197人。事业单位取消公务用车63辆、保留公务用车77辆。国有企业车改方面,全县5家参改县属国有企业的车改实施方案完成了审批,取消公务用车20辆、保留公务用车10辆。

(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

一是着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清零工作。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全覆盖核查、易地扶贫搬迁“回头看”专项督查、易地扶贫搬迁联点包片督导、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隐患和住房质量安全排查,全面梳理各类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和周调度机制,聚人聚力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督导,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累计整改问题户数548户、整改问题847个,实现问题全面清零,全面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二是做好了计划任务完成及脱贫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搬迁入住1154户3919人,已脱贫1154户3919人,实现了搬迁入住率100%、脱贫率100%。三是做好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依托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互联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信息台账,实时掌握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后续帮扶情况,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帮扶措施全覆盖,其中实现稳定就业1709人(含公益岗位152人)、产业帮扶630户835人、委托帮扶758户2593人、兜底保障208户572人。是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统筹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重点加大对易地扶贫后续帮扶工作的倾斜支持力度。每年安排约100万元对自主经营发展种养殖业的搬迁对象进行奖补,全县626户搬迁户受益。落实“微菜园”服务。为避免因搬迁而抬高贫困群众生活成本,在大布江乡、七甲乡、马田镇、太和镇、高亭司镇、便江街道、黄泥镇等7个乡镇9个集中安置点通过统一征地或土地流转等方式按照户均不低于0.2亩的标准为每个搬迁户解决一块菜地,让他们拥有自己的“微菜园”,保障日常蔬菜供应自给自足。

(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成立了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永兴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步骤、主要任务等。有条不紊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函、访谈、《规划基本思路》起草送审等工作正在按时序进度扎实推进。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拟筛选50个项目申报纳入省、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库,总投资636.9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546.3亿元,其中拟纳入省“十四五”重大项目5个;拟申报纳入省“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134个。

(十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年初,出台了我县《关于建设联合诚信体系巩固脱贫成效的实施方案》。6月15日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目前全县共有38个单位接入了郴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截止到11月23日止我县“双公示”数据报送总量117308条,在全市排名前列。

(十二)能源及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1、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永兴县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规定》(永矿专发〔2019〕1号)、《永兴县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规定》(永稀贵专发〔2020〕1号)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2020年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认真抓好全县矿山、稀贵金属企业供用电安全监管,7-8月份组织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对全县18家煤矿供电线路、电力设施,开展专项供用电安全隐患大排查;对11条煤矿主供及10条备用供电10千伏线路、基杆塔等电力设施进行了逐一排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100多处,及时处理高风险隐患6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并对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一线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为加强稀贵金属企业供用电安全监管,组织执法人员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对全县冶炼企业开展电力安全检查,共检查单位14家,排查电力安全隐患35条,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要求,通过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企业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5-6月份,按照永兴县《关于开展普铁沿线电力安全环境整治排查工作的通知》(永发改通〔2020〕40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普铁沿线电力安全环境整治排查工作的通知》(永改发通〔2020〕40号),确保我县铁路沿线电网安全稳定。

3、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根据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水发〔2019〕4号)文件要求,我县整改类63座水电站,退出类1座,其中我局补办立项手续11座,目前完成率100%;并对水电站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核准手续的企业,根据永兴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及省发改委《关于小水电项目审批(核准)政策标准反馈意见的函》,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核准补办手续的企业按1‰做出行政处罚,截至11月24日依法处理电站34家,共处罚款60820元。

4、积极做好能源管理各项工作。为推进节能降耗,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配备能源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省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节能工作检查,对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执行情况、用能设备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情况、执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情况、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情况进行现场监察执法,促进工业节能高质量发展,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顺利完成。

(十三)党建工作情况

1、认真抓党建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我局组织党员开展了武装射击训练活动、庆七一建党99周年等一系列活动,表彰了9名优秀党员及7名先进党务工作者。积极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以党章为主题给基层党员讲一堂党课。组织各支部分别学习龚少雄、向卫煌等同志先进事迹。结合党建工作主题及建党99周年,出宣传专栏二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影《半条棉被》等影片,真正让党的红色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县“学用新思想 、建功习近平新时代”党建理论知识抢答赛,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党建理论知识闭卷考试一次。二是“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各党支部年初均制定了“三会一课”学习方案及月度学习计划,并且每月都能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实现理论学习入心入脑,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各支部召开支委会57次,党员大会17次,上党课22堂,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63次,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观念都得到了增强。

2、抓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中心组学习。我局制定了《中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注重突出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从3月份开始,每月明确一个学习重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集中学习九次,每次集体学习进行一个小时左右的学习讲解,并结合发改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其中安排2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自由发言,最后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做学习小结。二是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定了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围绕谈思想、谈工作、谈问题、谈建议等方面,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内容,按照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采取对应谈、重点谈、延伸谈等方式开展。开展了党政一把手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6次。局领导班子对所分管的科室长开展谈心谈话32次。三是加强廉政教育。一年来,我局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学习5次,主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等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

(十四)其他工作情况

1、收费和价格调控工作方面。一是落实疫情期间价格政策优惠。今年,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局及时转发了省、市对企业用电、非居民用气等价格优惠政策文件,要求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县内燃气公司和县自来水公司按文件进行宣传并执行到位。截止到目前统计的数据,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在疫情期间对12家欠费32.8万元的企业持续供电,对全县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非高耗能企业客户的电费按95%结算,共计减免电费590多万元,对45家企业按疫情非正常生产减免基本电费让利110多万元,并对部分企业减免服务费用,免收企业用户业扩报装高可靠供电费用。县自来水公司对25家共欠费7.02万元的企业继续供水,并免除逾期未交所产生的违约金。中天燃气公司和郴捷天然气公司2家公司对永兴县多家企业的非居民用气进行政策下调优惠,2家公司共计优惠120.66万元;二是阶段性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发入价格临时补贴。今年1-8月由我局牵头调度县人社、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62.48万元。

2、成本调查工作方面。一是加强农业生产成本调查和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省部署的农产品调查任务开展烤烟种植、生猪养殖成本定点调查,及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做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不漏报、不缺报。开展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监审和县顺和殡仪服公司基本服务项目成本测算,两项目共核减不合理成本2661.55万元,为政府制定服务价格提供了合理的价格依据。二是积极开展监测巡查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做好主要粮油食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价格的日常监测工作,全年撰写报价格监测月分析10余篇,做到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代表性,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加强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价格巡查,年初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为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坚持每日巡查,一日一报,疫情期间撰写价格简讯70余篇,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3、价格认定工作方面。共受理各类案件95宗,认定总额1.75亿元。其中刑事案件33宗,认定金额达133万元,要求提出机关补充材料案件共233宗。国有资产处置5宗,认定金额26万元。法院询价案件57宗,认定金额1.74亿元。

4、行政审批工作方面。截至11月底,我局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485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9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55件(含补办小电站项目核准事项53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50件、工程项目招标核准事项36件、土地报批手续事项35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数量不足。一是自身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畅、土地资源稀缺、产业转型缓慢、开发难度大等,导致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较少。二是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力度不大,缺乏创新,未学会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向,导致项目储备少、投资小、缺动能、无后劲。

(二)政府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一般中省投资项目都需要地方按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目前我县财力紧张,能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预算有限,加之近两年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要求严,项目建设不能新建地方债务,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进度。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困难大。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培育力度较小,安置点仅仅解决了搬迁户的住房问题,搬迁户如何发展致富是接下来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县安置点周边现有企业少,产业链辐射能力略显不足,产业发展空间不足,新的主导产业发展不成熟,迁后产业培育集约化程度低,后续产业培育乏力,对农户的就业创业技术培训等服务的支持力度不足,无疑会影响搬迁后贫困户后续发展。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科学谋划项目。以编制“十四五”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为契机,对照中省投资方向,谋划一批“十四五”期间实施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突出2021年实施项目,加强项目可研论证,推进前期手续办理,为立项争资做好储备工作。

(二)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上级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永兴县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项目决策、项目实施、概算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供政策依据。

(三)加大后续帮扶。坚持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和后续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统筹做好产业帮扶、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公益岗位安排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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