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关于银都家园B2栋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1 08:32 来源: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字体:

该宗地位于永兴便江街道城郊村,宗地编号2009P02#-B2,宗地出让面积为367㎡,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2009年6月18日9时在永兴县国土资源产权交易大厅公开拍卖,郴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地价156.2686万元竞得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年6月18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永土成交确字 〔2009〕 第18号),2011年8月2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2〕年5月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2012〕 第R10053号)。原出让技术经济指标:宗地总面积367㎡(其中商业用地113.77㎡、住宅用地253.23㎡),总建筑面积2184.7㎡,建筑密度78.26%,容积率5.95。

依据2019年12月10日永兴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竣工验收备案表,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2226.11㎡,容积率6.07,超建筑面积41.41㎡。2023年3月14日经永兴县地价领导小组会议会审通过(永土价审字 〔2023〕 第007号),该宗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2.96万元。2023年3月24日郴州市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2.96万元,同意对该宗地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调整内容为:原总建筑面积2184㎡调整为2226.11㎡,原容积率5.95调整为6.07,其它的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保持不变,以原出让合同为准。规划调整内容将在永兴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日(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0日),公示期内向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

联系电话:0735-5535582

联系地址:永兴县自然资源局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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