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关于召开《永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9 09:12 来源: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永兴县国土空间规划股 【字体: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县组织编制《永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立足永兴县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新要求,整体谋划了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兹定于2023年8月18日举行对《永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开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规划编制单位、高校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时(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地点:永兴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控制在20人以内。持有郴州市永兴县居民身份证或在郴州市永兴县居住半年以上,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民均可报名。

  (二)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8月4日下午5:00前向永兴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提出书面申请,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或单位委托书。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404672607@qq.com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将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于8月7日前通过短信告知,听证通知书将发送至报名信息表填写的电子邮箱。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35-5538919。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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