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永兴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商招标人的委托,对永兴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兴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招商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XYCZGCZB-2020002
3.招标内容概况:
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择优招选定两家企业为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为2年,2年期满后招标人根据《永兴县城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依然继续经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8月—2020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共享自行车运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有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月9日10:00时之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企业,请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到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兴办事处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五、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采用现场或纸质回复答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9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开标时,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商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永兴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永兴大道146号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0735-5522325 |
招商代理机构 |
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永兴办事处地址 |
永兴县便江街道大桥路134号二楼 |
联系人 |
李先生、曹女士 |
联系方式 |
15802684133、18570277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