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永兴县便江街道灵坎村新戴家组及代贤武等21户安置项目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15 10:06 来源: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字体:

该宗地位于永兴县便江街道惠民路与沙子江路交会处,宗地编号2018HP08#,宗地面积为6040㎡(其中安置房用地面积3372㎡,公共设施(市场)用地面积2668㎡),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2018年12月14日永兴县人民政府划拨给永兴县便江街道灵坎村新戴家组及代贤武等21户安置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据2019年县规委会办公室第8次例会审定,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永规公地字第2020-06号)。原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宗地总面积6040㎡(其中安置房用地面积3372㎡,公共设施(市场)用地面积2668㎡),总建筑面积15156.7㎡,建筑密度:67.8%,容积率:1<R≤2.51,,建筑限高:20M,无地下层。现拟对永兴县便江街道灵坎村新戴家组及代贤武等21户安置修建性详细规调整,调整内容为:原宗地总面积6040㎡保持不变(其中安置房用地面积3372㎡,公共设施(市场)用地面积2668㎡)调整为(其中安置房用地面积3333㎡,公共设施(市场)用地面积2707㎡);原总建筑面积15156.7㎡调整为总建筑面积20794.12㎡(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15524.52㎡,公共设施(市场)建筑面积5254.37㎡,门卫室建筑面积15.23㎡);原建筑密度:67.8%调整为85.79%;原容积率:2.51调整为3.5;绿地率调整为25%;原建筑限高20M调整为27M,原无地下层调整有地下层,其他以原出让合同为准。调整内容将在永兴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若对其变更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县自然资源局举报,举报电话:0735-5535582。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变更协议。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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