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郴州市永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4 16:3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许紫娟 【字体:

根据《郴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郴环发【2020】3号)的相关要求,近日,郴州市永兴生态环境监测站组织人员,对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等11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企业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从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的规范性、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的完整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信息公开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运维管理和部分企业手工监测实验室开展了现场检查,并按照《永兴县2020年度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表》逐项评估。

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通过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将有效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为环境执法监管提供有力支撑。我县将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行业指南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质量。

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现场

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现场

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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