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永兴县五星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拟做出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23 17:3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兴县五星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办公室   邮编:423300

联系电话:0735-55683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兴县五星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县便江街道五星组(五星学校校区内)

建设单位

永兴县五星学校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将现有6#综合楼(4867.38平方米)改为办公室及小学部;现有7#小学高年级教学楼(5804.77平方米)、8#小学高年级宿舍楼(5616.7平方米)调整为初中部;现有9#初中实验楼(6360.16平方米)、10#初中数学楼(5778.43平方米)、11#初中宿舍楼(4772.70平方米)改为高中部。调整后,学生人数由2860人(其中幼儿园学生360人,初中及小学2500人)增加至4060人(其中幼儿园学生360人,初中及小学2500人、高中1200人),远期2025-2031年高中部学生增至240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须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后经污水管网纳入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便江。

2、加强废气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预设的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实验室废气需通过实验室通风柜、塑料管道等经风机抽至屋顶排空,排气口朝上,并配有防雨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室产生有毒有害固废的处置、收集、暂存于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危险废物的固废不能随意丢弃,需密封收集,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校方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机房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2021年8月2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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