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铜角湾煤矿煤矸石加工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08 09:3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 【字体: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铜角湾煤矿煤矸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办公室   邮编:423300

联系电话:0735-55683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铜角湾煤矿煤矸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便江街道铜角湾村铜角湾煤矿

建设单位

郴州睿海煤矸石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地面积200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m2。项目建设移动分筛、破碎生产线2条,新建办公生活区及相关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1条煤矸石破碎加工生产线,一期具有年破碎加工8万吨煤矸石的生产能力,二期具有年破碎加工16万吨煤矸石的生产能力,两期建设完成后具有年破碎加工24万吨煤矸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文件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因施工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影响,确保废水、废气、施工噪声达标排放,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项目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汇入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项目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设置为半封闭(三面封闭,一面廠开,便于铲车和运输车辆进出),原料、产品的装卸、堆放在堆场内进行,并进行喷淋洒水降尘;煤矸石破碎筛分生产线置于密闭车间内,给料、破碎、筛分作业过程进行喷雾洒水抑尘;厂内运输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项目外排废气须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金属收集后外售;沉降粉尘经收集后掺入产品中外售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泥砂经收集晾干后外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2021年9月8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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