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郴州市群耀运动用品生产项目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13 18:2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 【字体:

郴州市群耀运动用品生产项目审批意见公开

项目名称

郴州市群耀运动用品生产项目

文号

永环审函〔2021〕39号

审批时间

2021年9月13日

审批文本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办公室 0735-5568323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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