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永兴县富利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喷花类烟花、4万箱旋转类烟花、6万箱玩具类烟花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3 16:25 来源: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永兴县富利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喷花类烟花、4万箱旋转类烟花、6万箱玩具类烟花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兴县富利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喷花类烟花、4万箱旋转类烟花、6万箱玩具类烟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邮编:423300

  联系电话:0735-55688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兴县富利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年产8万箱喷花类烟花、4万箱旋转类烟花、6万箱玩具类烟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郴州市永兴县洋塘乡凫塘村

建设单位

永兴县富利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永兴县富利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021年08月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L)YH安许证字[2021]021450,投资150万,项目共建设2条烟花生产线,分别位于富利华生产区、烜峰生产区,其生产规模为年产8万箱喷花类烟花、4万箱旋转类烟花、6万箱玩具类烟花,总占地面积约248亩(其中富利华生产区占地面积约168亩,烜峰生产区占地面积约80亩),富利华生产区建筑面积7409平方米,烜峰生产区建筑面积5575平方米,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建有各类建、构筑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涉高氯酸盐工序废水经三级沉淀(一级沉淀池≥0.125m3,二级沉淀池≥50m3,三级沉淀池≥100m2)后暂存三级沉淀池,不得外排;涉高氯酸盐工序区域初期雨水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不得外排。后续废水、初期雨水外排或回用按国家或地方发布的相关标准执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粉碎、称料、混合、装药加工环节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

三、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的烟花爆竹产品、含火药类废渣、沉淀池底泥、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化学品,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要求予以处置;含有高氯酸盐的包装袋、盛装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高氯酸盐生产企业回收处置。

四、声环境影响污染及防治措施。通过采用合理布局、距离衰减、严格控制试放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2023年10月1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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