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安陵煤矿配套储煤及干法选煤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3 15:24 来源: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安陵煤矿配套储煤及干法选煤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安陵煤矿配套储煤及干法选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邮编:423300

  联系电话:0735-55688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安陵煤矿配套储煤及干法选煤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便江街道泉塘村

建设单位

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煤业集团湘永矿业有限公司安陵煤矿位于永兴县便江街道泉塘村,其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本项目为安陵煤矿配套的储煤及干法选煤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年储存原煤10万吨/年,干法选煤5万吨/年。本项目工作人员全部由安陵煤矿调配,不新增安陵煤矿员工总数,且办公区依托安陵煤矿工业广场,整个安陵煤矿未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区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后期雨水经周边沟渠排入西侧塘市河。项目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本项目建封闭式厂房及储煤仓,风选机配套有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粉尘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同时在翻煤仓、滚筒筛、落料点、转载点、干选车间内部及出入口处等处设置自动喷雾装置,在商品煤矸石堆场及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须对产生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初筛大块矸石运输至安陵煤矿排矸场;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精煤储存外售;池底底泥定期清理后用作周边复绿。

四、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封闭式厂房隔声、对设备安装降噪、减噪措施、定期维护设备、加强教育文明生产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

  2023年12月1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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