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  示

发布时间:2020-08-21 16:06 来源:县商务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821825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县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735-5561872,地址:永兴大桥商务局405室。

反馈问题

个别乡镇、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绩观有所偏移,还在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捡到篮子里就是菜”。

整改目标

完善招商引资制度,强化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环境评价,设立环保门槛。对在招商引资引资过程中,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

整改时限

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完善招商引资制度,强化招商引资过程中的环境评价,设立环保门槛。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完善考核追责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我县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招商理念,注重招商项目质量,立足绿色招商。把环境保护作为建设招商大平台的第一要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即使投资金额再大、税收贡献再多,也坚决拒之门外。

一是严控招商引资项目门槛。积极引进对国家鼓励的高科技、高附加值、发展前景好及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环境质量的项目,并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二是严把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实行招商项目预审制度,在招商项目洽谈前期,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环保、资源消耗、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对投资主体实力进行预审,深度洽谈的招商项目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企业的实力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的生产流程、原材料和产品性质等进行详细研究分析,确定无环境污染后再引进来,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的事件发生。

三是严格招商引资项目监管。在招商项目合同中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约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项目评审,由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评审通过才能正式签约。坚持招商选资,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凡属于污染生态环境、产能落后、高耗能的产业,即使投资再大也坚决舍弃。坚持把环评审查作为项目准入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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