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2-18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21 09:3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 【字体: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21日—8月25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办公室,电话:0735-5522313,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487号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302室。

反馈问题

郴州市涉及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的企业数量和种类全省第一,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数量全省第二,处理任务重,但部分企业没有切实担起治理责任,推进力度慢,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处理,个别种类的危险废物没有做好安全贮存工作。

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全面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工作

整改时限

2019年2月底

整改措施

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调度落实。按照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要求、细化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制定了《永兴县落实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整改攻坚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压实。

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我县超级贮存危险废物的18家企业已全面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工作,达到销号标准和要求。其中:元泰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1438.818吨;鑫旺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325.73吨;永鑫环保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333.77吨;马仰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487.487吨;兴城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1623.31吨;金润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310.7吨;金沅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413.06吨;荣鹏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5514.892吨;银鑫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99.96吨;鸿福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191.98吨;大同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283吨;和盛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307.682吨;东宸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1469.538吨;永和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6698.9吨;华耀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1009.67吨;瑞晶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1148.49吨;众德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28312.625吨;鑫裕公司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险废物65757.03吨。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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